抓住机遇 为桥头堡建设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1-11-07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干部大会、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以及州第七次党代会精神,经充分调研和准备,10月31日11月1日,全州法院召开为期两天的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动员部署暨服务“桥头堡”建设工作会议。

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赵毅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他认为董国权代院长先前的讲话紧密结合当前形势,深刻阐述了全州法院在桥头堡建设中应当怎么做的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全州法院工作努力方向和目标任务,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实践性。同时,赵书记也围绕法院职能定位,对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和服从服务大局、服务桥头堡建设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认清形势,找准定位,打牢基础,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识,牢固树立政法核心价值观;二是围绕中心,找准结合,公正司法,着力服务保障“桥头堡”建设;三是加强领导,找准重点,提升素质,进一步提高法院队伍能力和水平。

会上,董国权代院长作了题为《坚定信念、服务大局,为桥头堡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讲话。提出按照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安排部署和高级法院安排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念,在州委领导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为桥头堡战略实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同时,就当前如何贯彻学习社会主义司法理念和为桥头堡建设提供司法保障,提了三点意见:一是人民法院在桥头堡建设中要勇于担当,在伟大的时代进程中建功立业;二是人民法院在桥头堡建设中要建功立业,就必须立足本职,准确定位;三是人民法院在桥头堡建设中要强化自身建设:一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二要团结、干事,要学习,有正气,肩负起社会建设者和捍卫者的职责,为桥头堡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州发改委副主任却建明围绕“全州经济发展大局及为什么要建设面向西南桥头堡?怎么建设桥头堡?建设桥头堡法院怎么做?”等方面做了深刻阐述,这些让干警开阔了眼界,在审判工作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和参考意义。

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永、王丽萍、刀志宏也分别从刑事审判、民事审判、行政审判的角度,结合上级法院审判工作各项会议精神,充分阐释了全州法院取得的成绩和现阶段面临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决心。表示一定竭力推进审判、执行工作的开展,为桥头堡战略保驾护航,为桥头堡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剑波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和党建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全州法院干警一定要以再学习再教育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转变司法理念,全面提升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特别是要准确理解把握各项审判理念和原则,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杨川云传达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通报的十个典型案例,并要求全州法院干警一定要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结合当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和各项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确保警示教育和各项活动相互促进,取得实效。

杨永副院长总结发言时强调,各院要认真研究,抓好落实,深刻领会,并注重结合工作实际,真正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彻到审判、执行实践中;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切实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抓好队伍和自身建设,切实做好迎接明年“两会”各项工作;扎实工作,不断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桥头堡建设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会上,还为11名工作成绩突出的同志进行了表彰。

出席会议的还有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发先、州政协副主席权继能,及中院、景洪市法院的全体干警和勐海县法院、勐腊县法院党组成员、各庭室负责人。

 

(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卢再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