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法院制定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州第七次党代会精神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1-10-08
近日,勐海县人民法院专门制定《勐海县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西双版纳州第七次党代会精神的实施意见》,并下发到院属各个部门,要求全院干警认真学习领会,遵照执行。
意见传达了州委书记江普生同志在大会上的《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的主要精神,并指出,州第七次党代会是在我州实施“十二五”规划、加快推进桥头堡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重要会议,是全州共产党员和各族干部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意见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制定了六条措施,要求全院干警在学习中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强化责任,付诸实践、见诸行动,将会议精神与法院工作实际相结合,准确把握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牢固树立“三个至上”司法理念,与创先争优活动、“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活动以及“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紧密结合,牢牢抓住科学发展这个主题,以深化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司法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加强法院机关党的建设为保证,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率和司法公信力,为实现勐海县“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我州率先建立平安和谐州积极贡献力量。
(勐海县法院陈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