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案款及时兑现 申请人送锦旗表感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7-21

 

711日,一面写着百姓福音、执法迅捷锦旗送到了景洪市人民法院执行局。

今年6月,申请执行人艾某某到景洪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款33万余元。景洪市法院受理案件后,立即由查控组干警对被执行人银行、证券、互联网银行、工商总局、车辆进行查询,查到被执行人有存款44万余元,并对该账户进行冻结;冻结后,由外勤组到银行将该笔存款扣划到法院专户;再由法院将该笔案款退给申请执行人艾某某。案件仅用了不到一个月时间就全部执行到位,申请人执行人艾某某对执行干警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并送来锦旗以表达对执行干警高效、快捷执行的感谢之情。

案件得以快速结案,除了执行干警辛勤付出之外,还得益于最高法院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网络查询、冻结被执行人存款的规定》:人民法院与金融机构已建立网络执行查控机制的,可以通过网络实施查询、冻结被执行人存款等措施。

           

(景洪市人民法院 李 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