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法院“五项措施”推进精准扶贫工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6-29
根据景洪市委市政府对扶贫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景洪市人民法院结合工作特点,采取五项措施,努力推进精准扶贫工作。
强化机构,落实责任,提供组织保障
及时调整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精心组织实施,收集、报告和反馈精准扶贫工作进展情况,增强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党组书记、院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率先垂范,带头深入扶贫村、深入群众。注重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分析存在不足,制定改进措施,形成“挂包帮 转走访”工作长效机制。落实驻村干部责任,抽调两名综合素质较高的干警作为驻村干部进驻到村,并强调工作要求:一要进入角色,吃透村情,协助村干部制定致富方案,帮助联系致富项目;二要严格纪律,约束驻村期间的工作及个人行为;三要当好宣传员,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四要按时上报和传达相关信息,当好单位与挂钩村之间的联络员。为保证驻村干部在驻村期间能够更专注地开展扶贫工作,及时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按照相关文件精神予以按时、足额发放驻村补助,要求本院相关部门非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将驻村干部召回或调用处理扶贫工作以外的其他事宜。
深入学习,增强意识,夯实思想基础
以党组中心组学习、全院政治学习会议、院务会等形式就有关扶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的文件精神向全院干警进行传达,宣传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的重大意义,要求全体干警尤其是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要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开展好精准扶贫工作,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正面引导,营造良好的活动舆论氛围,切实增强干警的帮扶意识,夯实扶贫工作思想基础。
结合实际,调查研究,确定帮扶工作计划
保障人员到位,精准结对认亲。根据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的相关要求以及扶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方案,结合挂钩的坝那村委会8个村小组实际,紧紧围绕“六个到村到户”、“五个一批”,本着“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因地制宜、全面规划,突出重点,贫困优先、整体规划、分段实施”的原则,安排21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与26户贫困户进行结对帮扶。其中,院领导“一对二”结对帮扶、普通科级领导“一对一”结对帮扶。帮扶工作开展期间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挂钩干部不定期下乡,汇同景哈乡党委政府领导、村干部深入帮扶村认真走访每一户贫困户,对帮扶对象的生产、生活情况进行了解,把每户的详细情况登记在册,摸清贫困户情况、主要致贫原因等信息,建档立卡。
积极开展调研,因户、因人施策。组织挂钩干部先后多次深入挂钩村,听取村“两委”负责人介绍村情和民意,到贫困户家中询问其生产、生活状况,听取意见和建议,主动了解实际困难和存在的问题,掌握主要诉求,找准薄弱环节,并及时与景哈乡党委政府进行沟通协调,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帮扶措施。共形成村级精准扶贫帮扶计划8份,干部结对帮户计划26份。
积极筹措,雪中送炭,为贫困户送温暖献爱心
扶贫工作开展以来,积极向贫困户送温暖献爱心,先后为挂钩村贫困户赠送价值1.6万元的大米、油、毛毯、迷彩服等生活用品,通过多方筹集,为挂钩村解决价值2.3万元的水泥用于村基础建设,有效地推进了“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的开展。2016年12月19日,在新年及“嘎汤帕”节前夕,院领导班子一行深入挂钩点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为结对挂钩的26户101名贫困群众送去了毛毯、大米等慰问品及价值4.2万元的水泥、空心砖、石棉瓦等基建物资。与景哈乡坝那村委会村干部、扶贫工作队进行座谈,实地查看了帮扶物资项目到位后部分贫困户的养殖种植管理情况。
精神扶贫,相互促进,开展政策法治宣传
除了物质帮扶,挂钩干部通过入户走访,深入宣传新时期扶贫工作要求、涉农法律法规和惠民政策,宣传省、州、市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好贫困户的教育引导工作。把精准扶贫工作作为挂钩干部践行司法为民、提升法院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好涉及扶贫开发等方面的案件审判和执行工作,为景洪市打赢精准扶贫攻坚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挂钩干部在认真搞好审判工作的同时,积极落实精准扶贫工作任务,通过走访、慰问等方式,及时了解结对帮扶贫困户的真实情况,对已脱贫户展开走访跟踪,抓好动态监测,确保已脱贫户不返贫,为下步实施具体的扶贫举措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加大法治扶贫工作力度,就村上容易出现的土地纠纷、劳务纠纷等问题开展村民普法讲座和法律咨询服务,抓好重大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提升贫困村法治化管理水平。
(景洪市法院 艾相宰 段琳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