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法院:“未”爱执行,让爱不缺席

来源 :景洪市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02-21

某火龙果基地内,执行干警看着眼前衣着朴素、态度友好的女子,实在难以将“躲避执行”四个字与其联系在一起。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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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岩某与赵某恋爱并举办婚礼(未领取结婚证),于一年后生下儿子小岩。2018年,双方分手,小岩随岩某及其亲属共同生活,赵某另行组建家庭。因岩某与赵某对孩子抚养费问题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岩某提出诉讼。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人查询发现,被执行人赵某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且屡次搪塞推脱,拒接电话,躲避执行,案件陷入僵局。

抚养费执行案件不同于一般的财产执行案件,此类案件涉及到亲情因素,如不能彻底化解双方矛盾,仅将财产执行到位,日后再次进入执行程序的可能性较大,对孩子的伤害也更久远。

为全力保护未成年人利益,面对失联的被执行人,承办人转变思路,实地走访被执行人所在乡镇,通过多方打听了解被执行人近况,最终在某火龙果基地见到了赵某。

 

“判决我收到了,但是我家里有老人需要照顾,经济不是很富裕。后面变成了被执行人,我不懂法,也很害怕,不知道该怎么办,所以一直不敢接法院的电话。”

谈话中,赵某说出了拒不执行的原因。承办人了解到,赵某经济状况困难,虽未支付抚养费,但节假日也时常给孩子购买生活用品或礼物,在能力范围内尽力补偿。

在了解当事人心理情况和经济条件后,承办人以心理疏导为主,强制执行措施为辅,一方面向赵某释法明理,让赵某清楚认识到躲避执行后果的严重性;另一方面从亲情和道德的角度出发,劝说赵某不能因一时的困境而影响孩子成长。最终,赵某履行了8000元的执行案款,并表示今后孩子的抚养费将按时转给申请执行人岩某。

虽已收到了执行款,但承办人担忧的心并未放下,又马不停蹄地赶到岩某的家中,引导其在今后的生活中要多体谅被执行人的经济状况,并尽到应尽的养育责任。

 

“抚养费仅仅能为孩子成长提供经济支持,孩子的茁壮成长,不仅需要稳定的物质保障,还需要父母双方给予陪伴与关爱,希望你们今后承担好父母的责任......”

在一遍遍地沟通、引导下,申请执行人渐渐打开了心结。承办人拂去身上的劳顿,继续投入下一个执行工作,用“法律”与关爱”撑起未成年人成长的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