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家电下乡补贴被追刑责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4-27

日前,勐腊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赵某犯贪污罪一案,该案件是该院审理的第一例涉及到执行国家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的刑事案件。

被告人赵某系勐腊县国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法人,201011月,其在经营勐腊县国泰电器公司(2011年更改为勐腊县国泰商贸有限公司)期间,为参与执行国家家电下乡补贴活动,到勐腊县商务局登记注册后,由勐腊县财政局授权予该公司对申请享受国家家电下乡补助农户身份进行审核,审核条件后直接扣除家电下乡的补贴部分资金,将补贴资金在商品销售价格中兑付给农户,后期统一到勐腊县勐腊镇财政所进行兑补的权限。

2011年,被告人赵某利用勐腊县国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参与执行国家家电下乡补贴活动的便利,在勐腊县勐腊镇片区、勐腊农场片区、尚勇镇片区、瑶区乡片区、勐伴镇片区、关累镇片区,采用虚报150余家农户购买家用电器的方法,套取国家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共计63710.58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案发后,被告人经检察机关传唤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自首,且被告人赵某积极退交了涉案全部赃款。

最终,勐腊县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勐腊县法院  刀丽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