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中院:定责任 院领导包案未结执行案件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4-21
2017年是“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的关键之年、攻坚之年、见效之年,为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新突破,有力推进 “迅雷行动”,西双版纳中院采取院领导包案未结执行案件的方法,统一对未结执行案件开展攻坚行动,进一步提高办案质效。
按照“摸清底数、明确责任、统一行动、集中攻坚、依法执行”的工作要求,一是摸底定案,确保信息准确。对2016年12月31日以前受理执行的117件未结案件进行排查,登记造册,并对执行进展、执行措施使用等情况进行摸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下一步执行攻坚打下坚实基础。同时对今年新收执行案件逐案制定执行措施,做到有的放矢。二是健全组织,细化分工。中院专门成立以院长为组长,主管副院长、执行局局长为副组长,执行局副局长、各基层院执行局局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及时制定行动实施方案,细化分工。三是领导包案,强化责任。严格执行“定承办人、定督办领导、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目标责任、重点案件领导包案”的“五定一包”责任制,中院组建由院领导挂帅的执行攻坚团队,将清理出的未结案件随机分配到每个院党组成员手中,由院党组成员直接包案、全程指导、跟办案件。
(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唐永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