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坚决抵制非法集资 理性选择投资渠道的通告
作者 :佚名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06-15
关于坚决抵制非法集资 理性选择投资渠道的
通 告
近年来,部分不法机构通过设立互联网企业、投资及投资咨询类企业、各类交易场所或者平台、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吸收资金;以发行或者转让股权、债权,募集基金,销售保险产品,或者以从事各类资产管理、虚拟货币、融资租赁业务等名义吸收资金;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投资项目等商业活动中,以承诺给付货币、股权、实物等回报的形式吸收资金;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即时通信工具或者其他方式公开传播吸收资金信息。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非法集资中获取经济利益。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广大公民在投资理财时,要保持清醒头脑,应当到具备相应资质的金融机构,购买适合自己的理财产品,切勿被高息集资所诱惑。各类公司必须守法经营,不得违反金融监管规定,违法开展集资活动,涉嫌非法集资的,公安部门将严厉进行打击。
如您发现身边有涉嫌非法集资行为,请及时收集和保存广告宣传资料、推介会录音录像、合同协议、转账凭证等证据,主动向公安机关或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部门提交证据或线索,相关部门在核查举报线索属实后,将予以奖励。
线索举报电话:
西双版纳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691-2139183
景洪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691-2152309
勐海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691-5123117
勐腊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691-8134118
西双版纳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