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审理滥伐林木案,构筑司法绿色防线

作者 :佚名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06-03


2021年“6.5”环境日即将到来之际,景洪市人民法院结合正在开展的“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于61日下午公开开庭审理岩某某滥伐林木罪案件,邀请了景洪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代表共6人旁听本次庭审。

 

该案被告人岩某某分别于20166月和20169月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将其购买的两处林地内的橡胶树砍伐共计1176株,出售给他人,造成林业资源破坏。

 

 

因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庭审采取远程视频方式开庭。庭审在审判长的主持下依法有序地进行法庭调查、法庭举证、法庭辩论等环节。被告人岩某某当庭表示认罪,景洪市法院将对该案择日宣判。

 

法官说法:

滥伐林木犯罪,是危害我国森林及其他林木的最主要的犯罪之一。由于林木资源的珍贵性,国家对森林、林木的年采伐量实行了严格的管控,并规定林木的所有权、使用权和采伐权相分离。即使通过买卖等手段获得了林木的所有权,但砍伐的林木没有采伐许可证或超过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数量而擅自砍伐,该行为也构成滥伐林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