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人民调解与司法确认有机衔接——景洪市法院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司法确认知识培训

作者 :王莉萍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3-31


为加强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的业务指导,进一步推动人民调解与司法确认的有机衔接,近日,景洪市人民法院法官到允景洪街道办对景洪市江南、江北片区人民调解员进行司法确认有关知识培训。

 

培训中,法官针对目前当事人走司法确认程序的积极性不高、司法确认案件数量一直在低位徘徊状态、司法确认程序未能充分发挥其应有作用等实际情况,结合审判工作实践,围绕司法确认的定义、司法确认的范围、司法确认的申请等相关内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授课,并以案释法,阐明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需要注意的问题。此次培训,让人民调解员对司法确认有了全面认识,对确认程序有了更好把握。

 

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制度,即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法院确认合法有效的调解协议,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是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工作强有力的支持,也是重要的司法救济和司法保障手段,对于维护人民调解的公信力,提高司法效率,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景洪市法院  王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