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情并重 西双版纳中院执结一起刑附民案件
作者 :唐永琼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08-16
一次因嫉妒引发的猜忌,造成三个家庭中一人死亡、一人被判处无期徒刑、一人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的悲惨结局,这是一起由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并进入执行程序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的真实情节。该案从立案到执行完结仅用时一个月,执行中经历了双方当事人的抵触、厌恨、醒悟、主动履动等过程,但在执行干警不懈的努力下,执行结果让人欣慰。
2017年5月8日,案件被告人岩某发现妻子与该村一男子聊天,怀疑妻子与该男子有不正当关系,被告人岩某叫其表哥岩某罕帮忙教训该男子。当天,被告人岩某用妻子的微信约该名男子,并叫至妻子工作的某茶叶初制所,争执中被告人岩某持棍棒追赶该男子,后该男子被赶来的岩某罕用竹棒打击头部,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案件经西双版纳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岩某无期徒刑、岩某罕有期徒刑7年,同时判处两人连带赔偿损失47844元,判决生效后,岩某及岩某罕并未履行法院确定的民事赔偿义务,死者家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实践中,由于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被执行人大部份在押服刑,部分家属认为判刑坐监了就不再承担民事赔偿,这一错误的认识导致案件执行非常困难。因此大部分刑事附带民事执行案件均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而告终,而受害人的民事赔偿也无法得到实现。
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于两名被执行人现在押服刑,执行干警找到被执行人及其家属进行执行谈话时,对方抵触情绪非常大,以缺乏赔偿能力且被执行人已服刑为由拒绝配合民事赔偿,从而使执行工作陷入僵局。执行干警立即调整思路,一次又一次地组织双方商谈,驱车进村入户走访双方当事人,多次给被执行人家属做思想工作,讲解法律规定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原则,说服其家属要配合执行,依法解决民事赔偿问题。7月30日,执行干警再次来到两被执行人家中,从法、理、情三个方面反复做思想工作后,两被执行人家属均表示愿意履行,并且会想办法尽快凑钱,最终促使两被执行人的亲属主动将判决书确定的47844元及执行费如数交到法院,使得案件圆满执结。
(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唐永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