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时监督 勐腊法院确保公务用车制度规范运行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1-16
2017年初,勐腊县法院纪检监察部门会同院行政办对车改后法院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一次集中检查,以适时监督方式压实制度执行。
勐腊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实施至今已逾3个月。改革后,勐腊法院车辆编制10辆,其中机要通信1辆、应急保障1辆、执法执勤8辆,明确规定了机要通信、应急保障车辆和执法执勤车辆的使用范围,各类型车辆均由院行政办统一管理。此次检查调取了2016年9月至12月期间法院公务用车调用情况登记档案进行查阅,并向院行政办相关负责人了解情况。检查显示,此期间内设各部门共申请用车335次,实际派用311次,因故未派车24次。用车事由除大额现金存取2次、车辆维护修理9次、机要通信22次外,其余派用均为执法办案或远途(县外)会训等工作,对城区内公共交通可以保障的其他公务出行一律不再派用车辆。车改后勐腊法院公务用车严格实行“一车一档”,并对每次用车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等信息详细登记,予以公示。平时严格执行车辆回单位停放制度,节假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均封停在院,未发现有违反车改制度或其他违规违纪现象发生。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个别用车信息登记不全或错登情况,检查组及时给予核实并反馈整改。
通过检查,进一步增强了车辆管理部门及用车部门的责任意识和规范意识,督促今后更好更实执行公务用车制度,厉行节约,有效降低行政成本。
(勐腊县人民法院 杨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