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法院加大诉讼保全力度
访问次数 :731 发布时间 :2016-07-15
近日,景洪市人民法院成功办理一起交通肇事纠纷诉讼保全案。
案情回顾:
在诉讼中,原告李某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供等值财产作为担保。审判人员遂依法审查后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对被告于某停放于景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临时停车场的肇事小型汽车予以依法扣押。由于景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临时停车场需要进行改扩工作,执行干警及时赶到执行现场与该事故临时停车场工作人员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后,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了依法扣押该车的执行方案并对执行保全措施全程进行了同步录音录像,历时四个多小时,圆满地完成了此次诉讼保全行动。目前,此案已移交业务审判庭室做进一步审理。
为破解执行难问题,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效杜绝执行积案的产生。景洪市人民法院从源头着手,加大开展诉讼保全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实现“以保促和,以保促审,以保促执”的目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最大限度地维护和实现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景洪市法院 毕路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