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中院多项措施开展执行案款清理工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6-14
为贯彻落实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中院党组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安排、部署清理工作,
明确清理范围和目标
针对已经收取但尚未发放的执行案款,开展集中清理活动,清理未处理的执行案款的具体情况,一边摸清底数,逐笔逐案建立执行案款台账,一边发放案款,及时执结一批积案,对不能发放发案款进行规范管理,彻底清除历史包袱,堵塞管理漏洞,为今年下半年推行执行案款信息化、规范化管理奠定基础。清理活动以来,各院执行局与财务部门密切配合,认真清理滞留法院财户上的执行暂存款,梳理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法,对滞留时间较长,执行案件和发放对象不明确的案款采用“以款找案”的方式,使款项与执行案件一一对应,再调阅案卷查明情况后,及时联系当事人予以发还或退清。
严明纪律要求,建立长效机制
明确提出对拒不进行清理或不按要求完成清理工作,特别是弄虚作假、虚报瞒报清理情况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的,要坚决依法移送有关机关追究纪律和法律责任。严守保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在清理过程序中建立完善信息化执行案款管理,形成执行案款管理长效机制,达到高效规范运行状态。
(西双版纳中院 唐永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