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中院多项措施开展执行案款清理工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6-14

为贯彻落实420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基本解决执行难暨执行案款清理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西双版纳中院高度重视、迅速召开党组会议,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全面启动执行案款清理专项工作,并派出督促小组前往勐海、勐腊、景洪法院检查执行案款清理工作开展情况,对专项活动再次动员、再次部署、再次要求,打响了解决执行难攻坚战的“第一枪”。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中院党组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安排、部署清理工作,55专门成立领导小组,制定《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执行案款集中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为清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后勤保障,同时要求各基层院要提高对开展清理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将其列入今年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指定各院院长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认真研究,精心部署,还要专门成立以院长为组长、执行、行装、纪检、办公室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出科学的工作规划、明确阶段任务,突出重点,强化措施,集中调配人力、物力、财力、全面有效地开展清理发还工作。目前,各基层院已结合本院执行工作实际,制定出具体的集中清理执行案款清理实施方案。

明确清理范围和目标

针对已经收取但尚未发放的执行案款,开展集中清理活动,清理未处理的执行案款的具体情况,一边摸清底数,逐笔逐案建立执行案款台账,一边发放案款,及时执结一批积案,对不能发放发案款进行规范管理,彻底清除历史包袱,堵塞管理漏洞,为今年下半年推行执行案款信息化、规范化管理奠定基础。清理活动以来,各院执行局与财务部门密切配合,认真清理滞留法院财户上的执行暂存款,梳理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法,对滞留时间较长,执行案件和发放对象不明确的案款采用“以款找案”的方式,使款项与执行案件一一对应,再调阅案卷查明情况后,及时联系当事人予以发还或退清。

严明纪律要求,建立长效机制

明确提出对拒不进行清理或不按要求完成清理工作,特别是弄虚作假、虚报瞒报清理情况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的,要坚决依法移送有关机关追究纪律和法律责任。严守保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在清理过程序中建立完善信息化执行案款管理,形成执行案款管理长效机制,达到高效规范运行状态。

(西双版纳中院   唐永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