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审理到村镇 司法便民落实处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6-02
14案原告诉称其承包经营的田地被被告侵占建盖房屋,要求被告拆除房屋,将土地归还,因双方多次协商未果,故原告诉至法院。案件调查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原、被告之间的纠纷已长达30余年,该纠纷易武镇人民政府及村民委员会都进行过调解,但均调解未果。因14案涉及人员较多,当事人多为高龄且居住地偏远,与易武镇人民政府沟通后,合议庭决定到易武镇人民政府巡回开庭审理此案。
在当事人所在村镇巡回审理案件,方便当事人诉讼,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受到了当事人的赞许。司法为民,服务群众,在体现司法公正的同时,也彰显出人民法院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树立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形象添上了光鲜的一笔。
(勐腊县法院 舒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