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为民,服务群众零距离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2-29
近日,勐腊县法院磨憨人民法庭受理熊某与陶某同居关
系纠纷一案。
陶某与本案被告人熊某从认识到建立恋爱关系并同居生活,未办理结婚登记,育有一女。2015年6月开始两人分居生活至今。现陶某以熊某对其实施家庭暴力,导致感情破裂为由向磨憨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熊某支付其女儿抚养费至其年满18周岁为止,承担女儿的学习、医疗、保险的部分费用,并依法分割共同财产。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多次下乡到熊某家中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并在办理案件中得知,被告人熊某患病多年,行动不便,家庭生活十分困难。为此,承办法官多次到熊某家中送达材料并组织双方调解,经多次辨法析理、有序引导,彻底打消了双方当事人的顾虑,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签字达成调解协议,真正做到了司法为民、惠民、便民,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勐腊县法院 吴远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