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法院“阳光司法”审理非法持有枪支、非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1-22
经审理查明:
在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着本案的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被告人李某等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和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合议庭将根据全案事实,择日宣判。
通过邀请村委会村民及社区群众旁听“阳光司法”庭审活动,近距离感受庭审现场,具有法制宣传教育意义,同时也更好地促使法官规范庭审行为,提升庭审水平。在场的村民群众一致表示通过“阳光司法”庭审活动,使他们受益匪浅,不仅对案件审理程序和相关法律有了初步了解,并深刻体会到了知法、守法意识的重要性,明白了违法必要承担法律责任,犯罪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对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将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毕路平、王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