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中院召开部门廉政监察员会议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5-09-29
为进一步落实人民法院部门廉政监察员规定,明确各部门廉政监察员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廉政监察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会上,首先组织学习了9月23在北京召开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议精神;组织学习了《两个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两个实施办法》、《关于在人民法院审判执行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的实施办法(试行)》和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离任工作人员廉政提醒实施办法》等内容。其次,史亚奎组长对廉政监察员的人员调整情况进行了说明,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廉政监察员工作职责和任务,指出了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他要求各位廉政监察员要共同努力、协调配合,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作为,切实履行好职责。第三,与会廉政监察员也表示要加强学习教育,加强沟通交流,了解掌握部门干警的思想动态、纪律作风、廉洁自律等情况,及时提醒,防患于未然。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认识、正确履职。廉政监察员要充分发挥廉政监察的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工作,不要怕得罪人,要敢抓敢管,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理念;二要强化监督意识。对部门干警违纪违法行为,要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理,把违纪违法行为解决在萌芽状态;三要严格要求自己。正人先正己。己不正,焉能正人。廉政监察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事自己首先要做到,凡是要求别人不做的事自己首先不做。只有这样,学习教育才有说服力,监督管理也才有约束力;四要强化责任意识。廉政监察员要组织落实好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天早上点名有迟到等现象的,要在10点前向监察室说明情况,年终将进行工作总结,强化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廉政监察员的职能作用,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努力实现“人不出事、案不出错、事不出乱”的工作要求。
(西双版纳中院纪检组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