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法院法警支队学习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5-09-09

 

92下午310分,州法院法警支队长邹春华组织法警支队13名干警学习了文件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转发中央政法委《关于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两个规定”明确了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严格遵守纪律,不得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打探案情,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对于司法机关内部人员的干预、说情或者打探案情,应当予以拒绝。

学习总结,邹队和罗副支队都重点讲到了我们作为司法警察,要管好自己的嘴,做好保密工作;其次是大家在工作8小时以外,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及个人生活作风等问题,手机、微信、图片等要谨慎使用,不能随意乱拍乱上传;最后是抗战胜利70周年庆放假3天安排好值班,值班人员每天必须按时向领导汇报当天情况,其余干警不得外出离开景洪,特殊情况必须向领导请假。

 

(法警支队  曾琳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