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法院组织学习《公职人员不准参加二十类饭局》规定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5-05-22

   

   5月11日,景洪市人民法院召开大会,组织全院干警专题学习中院纪检组监察室于编发《公职人员不准参加二十类饭局》规定通知,增强反腐倡廉意识。

    会上,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格组织传达了中院纪检组监察室于编发《公职人员不准参加二十类饭局规定》通知,认真解读《公职人员不准参加二十类饭局》规定及其重要内涵。党组书记、院长魏炜强调了《公职人员不准参加二十类饭局》规定重要性和必要性。他要求全院干警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按照中院纪检组监察室的通知要求自觉遵照执行《公职人员不准参加二十类饭局》规定,始终绷紧反腐这根弦,筑牢思想防线,坚守法官道德底线,确保司法廉洁。要把学习好《公职人员不准参加二十类饭局》规定为深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四风” 问题反项重要工作抓抓实不断推动景洪市人民法院新的发展、新的进步。

(景洪市法院 艾相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