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法院采取信用惩戒措施惩治“老赖”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5-05-14
近年来勐海县人民法院大力推进执行工作的改革和“升级”,完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强化执行工作的意识,最大限度的保障了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得到实现。
为了破解“执行难”,勐海县人民院进行积极探索和改革,完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将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失信被执行人纳入失信人员名单,限制其乘坐飞机、住高档酒店等高消费活动,在其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进行一系列限制,与银行、民航、政府部门等采取联合信用惩戒的方式迫使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截止到2015年4月底,被勐海县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老赖”已经达到191人,已迫使8个案件的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履行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对这8个案件的被执行人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信息进行了屏蔽。
(勐海县人民法院 杨光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