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5-04-30
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244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万元,公务接待费3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出国(境)费预算12万元,比上年减少3万元,下降20%,主要用于中国法官协会安排法官国际交流考察学习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5年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万元,其中:购置费50万元,比上年减少10万元,下降16.67%、运行费152万元,比上年减少38万元,下降20%,主要用于购置刑场指挥车、囚车的购置费;运行费用于执法执勤用车及特殊用途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洗车费、保险费等支出,少量用于一般公务用车。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0万元,比上年减少10万元,下降25%,主要用于上级相关部门专项检查、考核调研工作的接待以及上下级法院之间因案件沟通汇报所发生的工作用餐。
附表: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附件:“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州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4年预算数
2015年预算数
合计
305
244
1、因公出国(境)费
15
12
2、公务接待费
40
3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50
202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60
50
(2)公务用车运行费
190
152
关于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我国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的收支均全部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依据宪法和法律,履行审判职能,主要负责审理辖区二审案件和部分一审案件。
(二)主要工作
2014年,中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共受理各类案件2307件,同比下降0.43%,审执结2147件,结案率为93.07%。一是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共受理刑事案件729件。二是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调节经济社会关系,共受理民商事案件582件。三是加强行政审判工作,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共受理行政案件64件。四是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维护司法权威,共受理执行案件124件。五是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程序,严格依法办理,共受理减刑、假释案件808件。六是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提高服务群众水平。诉讼服务中心接待群众2500余人次,解答法律咨询260余人次。除了严抓审判执行工作,中院还大力推行司法公开,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开展“质量提升年”活动,加强对干警的业务培训,加强审判工作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进网上办案办公;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严格管理法院队伍。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编制2015年州级部门预算的通知》(西财预发[2014]229号)和《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14〕139号)精神,结合《西双版纳州州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西双版纳州州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西双版纳州州级预算单位基础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预算,坚持依法理财,不断加强财务监督,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严格按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圆满完成了部门预算编制。
三、部门基本情况
西双版纳州法院属于财政全额供给的一级预算行政单位,行政政法编制92人,其中:行政编制90人,后勤服务编制2人。在职实有人数84人,其中:副厅级1人,正处级11人,副处级17人,正科 31人,副科级7人,科员15人,中级工2人。离退休实有人数27人,其中:离休4人(县处级4人),退休23人(县处级12人,正科级8人,副科级1人,工人2人),财政全供养人员111人。实有车辆 21 辆,其中:公务用车8辆,执法执勤用车11辆,特殊用途用车(囚车)2辆。
四、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5年根据《云南省州(市)级和县级政法机关经费保障标准》云财行[2009]464号的文件精神,西双版纳州法院经费保障标准人均3.55万元,其中:日常运行公用经费人均0.86万元,办案(业务)经费人均1.53万元,业务装备经费人均1.16万元。全年按实有人数84人预算经费。2015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035.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936.48万元,上年结余、结转99.23万元。(基本支出696.73万元,项目支出338.98万元)。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1035.71万元,比2014年增加45.91万元,增长5.16 %;
(一)基本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96.72万元,比2014年增加46.91万元,增长7.22%;
支出按经济科目分为:基本支出696.7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16.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5.2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5.14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项目支出338.98万元,比2014减少166.5万元,下降32.94%。
支出按经济科目分为:项目支出338.98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99.5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39.44万元。
附表:
1、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表
3、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一
4、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二
预算01表 | |||||
201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 |||||
单位: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2015年预算 | 项目(按功能分类) | 2015年预算 | 项目(按经济分类) | 2015年预算 |
一、财政拨款(补助) | 9,364,818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一、基本支出 | 6,967,268 | |
经费拨款(补助) | 9,364,818 | 二、外交 | 工资福利支出 | 5,163,778 | |
专项经费及业务费 | 三、国防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452,064 | ||
切块资金安排拨款 | 四、公共安全 | 9,021,934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351,426 | |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五、教育 | 二、项目支出 | 3,389,872 | ||
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的拨款 | 六、科学技术 | 工资福利支出 | |||
事业收入(卫生系统不含州医院、州民族医药研究所)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995,461 | ||
二、非税收入-事业收入 | 八、社会保障与就业 | 1,335,206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
三、上级补助收入 |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 |||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十、医疗卫生 | 赠与 | |||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十一、节能环保 | 债务利息支出 | |||
六、事业单位经营亏损 | 十二、城乡社区事务 | 债务还本支出 | |||
七、上年结余、结转 | 992,322 | 十三、农林水事务 | 基本建设支出 | ||
八、调整部分 | 十四、交通运输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1,394,411 | ||
九、追加经费 | 十五、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贷款转贷及产权参股 | |||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其他支出 | ||||
十七、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 |||||
十八、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 |||||
十九、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二十、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 |||||
二十一、住房保障支出 | |||||
二十二、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 |||||
二十三、预备费 | |||||
二十四、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 |||||
二十五、其他支出 | |||||
二十六、转移性支出 | |||||
收 入 总 计 | 10,357,140 | 支 出 总 计 | 10,357,140 | 支 出 总 计 | 10,357,140 |
预算04表 | |||||||||
201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表 | |||||||||
单位:元 | |||||||||
功能科目编码 | 单位名称(科目)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类 | 款 | 项 | 小计 | 工资福利支出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 |||
** | ** | ** | ** | 1 | 2 | 3 | 4 | 5 | 6 |
合计 | 9,364,818 | 6,957,268 | 5,163,778 | 452,064 | 1,341,426 | 2,407,550 | |||
州中级人民法院 | 9,364,818 | 6,957,268 | 5,163,778 | 452,064 | 1,341,426 | 2,407,550 | |||
州中级人民法院 | 9,364,818 | 6,957,268 | 5,163,778 | 452,064 | 1,341,426 | 2,407,550 | |||
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8,029,612 | 5,622,062 | 5,163,778 | 439,564 | 18,720 | 2,407,550 | ||
05 | 法院 | 8,029,612 | 5,622,062 | 5,163,778 | 439,564 | 18,720 | 2,407,550 | ||
01 | 行政运行 | 5,622,062 | 5,622,062 | 5,163,778 | 439,564 | 18,720 | |||
04 | 案件审判 | 1,369,350 | 1,369,350 | ||||||
99 | 其他法院支出 | 1,038,200 | 1,038,20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335,206 | 1,335,206 | 12,500 | 1,322,706 | ||||
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1,335,206 | 1,335,206 | 12,500 | 1,322,706 | ||||
04 |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1,335,206 | 1,335,206 | 12,500 | 1,322,706 |
预算08表 | ||||||||||||||||||||||||||||
2015年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一 | ||||||||||||||||||||||||||||
单位:人 | ||||||||||||||||||||||||||||
单位名称 | 单位类别 | 财政供 给政策 |
单位所在地 | 编制人数 | 在职实有人数 | 离退休人数 | ||||||||||||||||||||||
小计 | 行政 编制 |
事业 编制 |
后勤服务编制 | 财政全供养 | 财政部分供养 | 财政特殊供养 | 非财政供养 | 财政供养 | 非财政供养 | |||||||||||||||||||
小计 | 行政 | 参公管理 | 事业 | 工勤 | 其他 | 小计 | 医院 | 学校 | 其他 | 小计 | 武警 | 其他 | 合计 | 离休 | 退休 | 合计 | 离休 | 退休 | ||||||||||
小计 | 其中: 提前退休 | |||||||||||||||||||||||||||
合计 | 92 | 90 | 2 | 84 | 82 | 2 | 27 | 4 | 23 | |||||||||||||||||||
州中级人民法院 | 92 | 90 | 2 | 84 | 82 | 2 | 27 | 4 | 23 | |||||||||||||||||||
州中级人民法院 | 公检法 | 全额供给 | 景洪市宣慰大道113号 | 92 | 90 | 2 | 84 | 82 | 2 | 27 | 4 | 23 |
预算08表续1表 | ||||||||||||||||
2015年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二 | ||||||||||||||||
单位:人、辆 | ||||||||||||||||
单位名称 | 其他实有人数 | 汽车 | 摩托车实有数 | |||||||||||||
监狱劳教 | 长休 人员 |
离岗 退养 人员 |
长期 赡养 人员 |
带薪 学习 人员 |
遗属 人员 | 民族上层人士 | 临时工 | 待分配 人员 |
其他人员 | 编制 数 |
实有数 | |||||
小计 | 犯人 | 劳教 人员 |
小计 | 其中: 编内 实有数 | ||||||||||||
** | 1 | 2 | 4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合计 | 4 | 11 | 21 | |||||||||||||
州中级人民法院 | 4 | 11 | 21 | |||||||||||||
州中级人民法院 | 4 | 11 | 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