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立新功 再创佳绩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5-04-24
——勐海县人民法院勐遮人民法庭再获殊荣
近日,勐海县人民法院勐遮法庭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法院先进集体”称号,勐遮法庭庭长李鸿伟被授予“全省法院先进个人”称号。
勐遮人民法庭驻地勐海县勐遮镇,下辖勐遮镇、勐满镇、西定乡和黎明农场,辖区面积1460平方公里,总人口约12万人,有傣族、哈尼族、拉祜族等20多个少数民族,共有32个村委会和黎明农场管委会的4个生产队。勐遮人民法庭作为我院的派出机构,代表我院在其辖区内依法行使审判权,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处于促进和保障社会和谐的第一线,是化解矛盾纠纷的最前沿,是我院和人民群众接触最直接、最密切的窗口。
2014年以来,勐遮人民法庭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在镇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法庭干警团结务实,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方针,在审判实践中不断探索适合法庭工作的有效方法。为了落实中央 “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体制改革精神,启动了主审法官负责制试点改革工作,即对法庭受理的简易程序案件,实行主审法官负责制。明确了主审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工作职责,做到了谁审理、谁裁判、谁负责,确保了权责统一。更好地发挥了基层地理优势,为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积极做好审判工作,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为维护辖区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近年来,勐遮人民法庭的工作不断得到上级部门和社会各界的肯定。自 2001年至2013年均被勐海县法院评为“先进集体”;2007年被省高院评为“全省优秀人民法庭”;2011年1月被省高院评为“全省十佳法庭”,同年10月被州中院荣记“集体三等功”一次;2012被最高院授予“全国法院先进集体”;2013年度在全州人民法庭综合考评中荣获“二等奖”等荣誉称号。
(勐海县人民法院 刘韦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