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成琼:在小法庭有大作为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5-03-24
一提起郑成琼,辖区内的各级领导和干部群众总会称赞道:“她真是一个我们心中的好法官”。近日,郑成琼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优秀法官”称号,成为了西双版纳州唯一获此殊荣的一名女法官。
郑成琼自1994年大学毕业分配到景洪市人民法院工作以来,工作岗位六经调整、三度分别到3个艰苦的基层人民法庭工作,但她都能克服工作和家庭中的各种困难,服从组织分配,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地奉献着自己的青春和力量。
发挥职能作用---把执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
到地处边境的勐龙法庭人民法庭工作后,郑成琼深深懂得,人民法庭是基层法院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派出机构,处在矛盾纠纷化解的最前沿,执法办案是人民法庭工作的第一要务,人民法庭工作做得好不好,关键还是看案件审理得好不好。要通过依法办案,准确适用法律,做到司法公正,体现法治精神。工作中她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努力践行人民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以“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抓手,积极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努力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辖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仅2012年--2014年7月,她共办理离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房屋租赁合同、民间借贷等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420件,审结400 件,结案率为95%。其中判决30件、调解167件、撤诉136件,调撤率为91%,均无超审限、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巡回审理各类纠纷案件394件,办理委托送达案件66件、执行案件17件。办理案件涉案标的2000余万元,结案标的1300余万元,已履行800余万元。
围绕和谐司法---把案结事了作为第一追求
勐龙人民法庭辖区内有1个镇、1个农场管委会,下辖22个村民委员会163个村民小组,6个生产队114个居民小组和61个镇属及驻镇单位。辖区面积1216平方公里,16种民族聚居,常住人口10万余人。面对辖区面积大、战线长、交通不便和法庭设施陈旧、装备老化等实际情况,郑成琼积极带领法庭干警,按照“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审判原则,始终坚持 “公正与效率”和“重调解、精审判”的司法理念以及“把方便让给群众、把麻烦留给自己”的服务理念。在审判工作中,以服务群众,关注民生为重点,扎扎实实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创新和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的工作目标,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牢固树立和谐司法理念,加大民商事案件调解力度,以调解作为审理案件的首选目标。同时,积极采取村委会调解、司法所调解、人民法庭调解“三调联动”的有效方法,妥善处理和解决了大量的矛盾纠纷。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带领法庭干警不辞辛劳、不分昼夜地走村进场,把法理讲到家里,把情理讲到心里,把即将激化的矛盾想方设法化解在双方当事人之间。特别是在受理勐龙边贸市场诉刘某等36家店主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中,由于涉案当事人较多,矛盾纠纷交织,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异常。为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矛盾纠纷,确保一方平安,积极促成案件调解处理。办案过程中,在白天找不到当事人的情况下,她带领法庭干警利用晚上找。经过1个多月不辞辛劳的奔波和走访调解,最终感动了双方当事人,促成双方和解和原告申请撤诉。
改进工作作风---把群众的诉求作为工作第一目标
人民法庭处在审判工作的最前沿,是人民法院联系群众的纽带和桥梁。针对法庭人员少、任务重的实际情况,郑成琼努力改进工作作风,积极改进便民利民诉讼方式,坚持公正司法、廉洁司法,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效率和质量。对日常法律文书除坚持法庭直接送达外,并与镇司法所和各村委会或村民小组建立了广泛的联系,将部分法律文书交给司法所及各村委会或村民小组的干部协助送达,既方便了当事人的诉讼,又提高了法庭的工作效率。同时,采取电话预约、现场调解、上门立案、巡回开庭和就地取证、就地调解、就地审结、就地送达的方式,加强诉讼指导和风险告知。完善“绿色诉讼通道”,积极引导当事人进行快捷、便利的诉讼,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茶水暖心、一片诚心办事、一句好话道别”,让群众亲身感受到温暖和关怀。审判工作中,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让当事人少跑一趟路,少花一分钱,尽早一天结案,努力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多年来,坚持采取“走出去”的形式,向“零距离调解、零距离立案、零距离阳光审判、零距离协助执行”的目标努力。在法庭车辆老化的情况下,坚持巡回办案开庭,把案办在村寨农户、办在田间地头。并以送法进村寨农户、进农场生产队,用生动的审判实践活动和喜闻乐见的形式向人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不断增强群众学法、知法、用法、守法和依法行事、依法维权的意识。
情系边境群众---把老百姓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
郑成琼也和其他干警一样拥有一个幸福温馨的家庭,本应上班安安心心工作、认真办案,下班欢聚一堂、畅享家庭温馨。但是,她为了工作和不分散爱人的工作精力,不得不把女儿送往外地读书并托付朋友照看。尽管她一家3口分居在三地,却丝毫不影响她在法庭工作。2012年,当得知勐宋小学办学条件十分困难时,郑成琼及时带领法庭干警前往实地调研。勐宋小学地处中缅边境,拥有哈尼族、傣族、布朗族、拉祜族、汉族等民族学生,同时还有20%的缅甸籍小学生在该校就读。由于勐宋小学地处中缅边境,被当地群众称之为“国门小学”。勐宋小学地处边境贫困山区、交通不便、信息闭塞,师资短缺、校舍简陋、资源匮乏,特别是师生和学生家长多年期盼学校能有一个图书室的愿望一直未能实现。郑成琼想方设法为边境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经多方协调和筹措,共筹措到资金20余万元,为该小学建起了一个崭新的图书室,并购买4000余册各类图书送到勐宋小学,这些图书将成为大山里的孩子们的精神食粮和最好的“朋友”, 能让孩子们尽情的品味和遨游在知识的海洋里。图书室的设立,勐宋小学学全体师生和学生家长多年以来梦寐以求的愿望得以实现,并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群众的高度称赞。
由于工作勤奋,认真负责,政绩突出,郑成琼先后获得了最高人民法院、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景洪市委授予的“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全省法院办案能手”、“人民满意的好干警”、 “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在景洪市“选树先进典型、引领群众路线”活动中被树为“先进典型”,被景洪市文明委员会评为“景洪好人”。 2013年勐龙人民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 、“云南省十佳人民法庭”,多次被景洪市人民法院党组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先进工作者。
(景洪市法院 艾相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