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人民法院受理本州第一起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5-01-09

201515,景洪市人民法院向本院汇报了本州受理的第一起实现担保物权案件。会上,景洪市人民法院从管辖、程序、实体审查、诉讼费收取、文书制作、其他法院的处理方式等多方面充分阐述了对该案的思考,参会人员充分讨论了对这一新类型案件的个人意见,对于如何处理该类案件有了更深的理解。实现担保物权的案件是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改实施后的新的特别程序,景洪市人民法院如何处理这一案件将成为本州法院处理该类型案件的一个标杆,也是本州法院在司法改革过程中的一次重大实践尝试,对本州法院具有重大意义。

(州法院 民二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