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法院加大公车管理力度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5-01-07
景洪市人民法院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公车管理力度,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全院法官和工作人员一致好评。
景洪市人民法院现有公车18辆,其中公务车6辆,执法执勤车12辆。为了管理好公车,提高工作效率,自去年以来,院党组经过认真分析研究,并根据上级关于公务车辆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出台了《景洪市人民法院车辆管理办法》,将公车进行集中管理,明确了用车部门和驾驶人员的职责,规定用车部门或领导用车时必须填写派车单,说明派车用途和日期。指定行政办公室专人负责车辆管理和派车,对公车进行建档,日常保养、维护,保证车辆正常、安全运行。同时,要求各部门负责人、驾驶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遵守交通规则,做到文明驾驶,安全行车,不开特权车、霸王车,树立良好形象,保证人员和车辆安全。节假日、休息时间,所有公车一律入库封存管理。
由于措施得力,方法得当,既杜绝了公车私用现象,又提高了工作效率,全院法官和工作人员用实际行动践行中央八项规定,杜绝四风问题。截止目前未发生车辆安全事故,共派出公务车和执法执勤车653辆次。
(景洪市法院 艾相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