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协警的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5-01-05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
州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岗和司法警察协警岗
二、选聘范围
限于本州内户口
三、选聘条件
(一)书记员岗位的资格条件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以上的优先录用;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熟悉计算机操作;
4、具有胜任招聘岗位要求的素质能力和身体条件。
(二)司法警察协警岗位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的学历放宽到高中;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男身高
4、具有胜任招聘岗位要求的素质能力和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受处分期间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在司法机关从业的。
四、聘用期限、待遇
聘用期限为三年。聘用人员的月工资2000元(含按规定应由本人承担的五险金),按规定单位承担部分,由院里承担。
五、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采取个人报名的方式参与招聘,报名人员自愿填报招聘职位,并填写《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聘用人员报名表》(报名表可从西双版纳法院网上下载,网址:http://www.xsbnfyw.com/,报名表一式两份),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退伍证、驾驶证、复印件各1份,另交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614室)。
(二)资格审查(
中院政治部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候选人并造册。
(三)体检。
体检(
政审(
(五)确定人选、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中院政治部根据体检、政审等情况,提出拟聘用人选,报院党组讨论决定,并在中院网页上向社会公示5天,经公示不影响录用的,被聘用人员与中院签订聘用合同。
未尽事宜由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有思 联系电话:2585691
奚 玲 联系电话:2192264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聘用人员报名表
姓 名 |
|
性 别 |
|
出 生 年 月 |
|
| ||||||||
民 族 |
|
籍 贯 |
|
政 治 面 貌 |
| |||||||||
参加工作 时 间 |
|
身份证 号 码 |
| |||||||||||
学历 学位 |
全日制 教 育 |
|
毕业院校系及专 业 |
| ||||||||||
在 职 教 育 |
|
毕业院校系及专 业 |
| |||||||||||
报考职位 |
| |||||||||||||
现工作单位及岗位 |
| |||||||||||||
现 任 职 务 |
|
任现职 时 间 |
| |||||||||||
取得法律资格证书 种类及时间 |
| |||||||||||||
联系电话 |
|
电子 邮箱 |
| |||||||||||
学 习 和 工 作 简 历 |
| |||||||||||||
奖惩 情况 |
| |||||||||||||
近两 年度 考核 结果 |
| |||||||||||||
家庭 主要 成员 及重 要社 会关 系 |
称谓 |
姓名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所在 单位 意见 |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