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法院组织未成年人参加“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1-03-24

据西双版纳州委宣传部、州文明办、州教育局等六部门《关于在春节、元宵节期间组织未成年人参加“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精神。春节期间,景洪市人民法院党组、工会组织10名干警子女(未成年人)参加“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看望云南省“助人为乐”模范周新惠。

今年77岁的周新惠老人,退休已经十多年了。自2004年以来,她和老伴省吃俭用,用自己微薄的工资收入先后资助13名彝、瑶、阿克、傣、哈尼、基诺等民族的贫困学生,圆了他们的求学梦,所资助的金额达到了42500元人民币,被贫困学生亲切的称为“爱心奶奶”。还被全国老龄协调领导小组、云南省委、省政府、云南省关工委、西双版纳州委、州政府、景洪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国第五届文明家庭”、“云南省五好文明家庭”、“云南省道德模范”、“全国孝亲敬老之星”、“云南省助人为乐模范”、“西双版纳州道德模范”、“景洪市老有所为”、“景洪市普法宣传先进个人”、“云南省关心下一代先进工作者”等称号,连续六年被景洪市人民法院党组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景洪市法院艾相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