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圆满完成年度各项警务保障工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5-01-04
2014年,景洪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在上级法院和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十八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法院的中心工作,以开展“司法为民”及“素质提升年”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紧紧围绕“从严治警,确保安全防范”的方针,以强化“抓管理、强素质、严履职、重调研”为举措,强化法律业务及职业道德意识,更新理论,创新思路,做到忠于职守,服务审判,公正执行,团结协作,全面履行司法警察的各项职责,圆满完成了2014年度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为刑事审判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警务保障。针对司法警察工作具有临时性、突发性,任务具有不固定性的特点,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做好保障工作,确保警务保障任务的圆满完成。同时刑事押解工作是司法警察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了更有效地保障刑事审判工作的顺利安全进行,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做到提前了解案情,周密部署警力,以确保庭审工作的顺利进行。遇到重大庭审活动,及时制定庭审预案并向院领导汇报,做到万无一失,确保庭审安全。一年来,司法警察大队共押解犯罪嫌疑人506件677人次,取保候审260件人417人次,动用警力2139人次,值庭、传递证据766件次,安全行车26000余公里。同时枪弹及警械管理安全规范,未发生任何不安全事故,在提押和看管犯罪嫌疑人和值庭过程中,未发生让犯罪嫌疑人脱逃、串供、自残、行凶等不安全隐患,同时全队没有一名干警发生违法违纪现象,坚决杜绝各类事故隐患。
(二)加强日常工作的安全巡查,成立了警务安全巡查小组,结合现代化视频监控手段,全方位掌控庭审动向及办公区域内外的动态。在民商事庭审案件过程中,加强与业务庭的主审法官联系,及时掌握案件情况及当事人的思想状况,以便做好庭审的安全防范工作。一年来警务安全巡查678次,累计出警834人次;参与处置突发事件12次,累计出警73人次。
(三)加强司法警察干警、应急队员警务技能训练,提升警务技能。加强警务训练是提高司法警察干警、应急队员队伍战斗力的重要手段,是保障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的需要。经院党组批准每星期一上午加强对应急队员警务技能训练,提升警务技能为保障审判执行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全年共开展司法警察公务用枪专题培训1次9人;开展防范恐怖袭击应急处置工作及火灾、地震演练1次116人;开展应急队员大练兵活动9次229人;实战警务训练148人次。
(四)大力加强司法警察宣传信息报送工作。司法警察工作强制性多,机动性大,责任重,实行的是暴露式、流动性押解、看管被告人和罪犯,警卫法庭、维护审判秩序,执行拘留、拘传、参与对判决、裁定的财产查封、扣押、冻结或搜查行动,参与民事强制执行和执行死刑任务、处置突发性事件等任务,其危险性是除公安刑警外其他警种无法比拟的。司法警察大队警务信息报送工作中立足司法警察部门职能特色抓好警务信息宣传工作,宣传司法警察在履行职责、维护审判秩序、严肃执法、维护人民利益和法律尊严方面的牺性奉献精神和英勇事迹,教育司法警察,感染干部群众,宏扬社会正气。全年共报送信息20篇,其中被州法院采用19篇,调研报告1篇。
(五)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司法警察干警政治思想素质。除积极参加本院组织的政治学习外,利用每周五下午政治学习日进行学习,切实提高司法警察队伍的整体政治素质,全年共计组织政治学习37次。
(六)认真做好8小时以内的值班工作,确保机关诉讼环境安全有序。全年院机关值班警卫216天,来访人员值班登记、问询89900人次,仪器检测随身物品110000件次,值班累计出动警力725人次。
(七)自觉接受院领导安排,圆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今年司法警察大队共参与重大活动安全警卫2次,累计出警22人次;协助各庭室、执行局执行49件次,累计出警98人次;协助送达11次,累计出警21人次;积极配合业务庭巡回开庭审理5次,累计出警29人次;参与突发应急任务4次,累计出警41人次;接受州中院调警18件72人次;圆满的完成了院领导及州中院交办的各项警务工作任务。
今后的警务工作中景洪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将继续发扬成绩,克服不足,虚心学习和借鉴其他先进法院司法警察工作的成功经验,励精图治,与时俱进,求实创新,努力推动法院司法警察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佳绩!在日常工作中,做到执法文明、保障有力、工作有序,做好值庭、值勤、监控、安全保卫、巡查工作,切实加强司法警察队伍建设,提高司法警察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严格管理。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同时,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警察队伍,为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提供有力的警务保障。
(景洪市法院 毕路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