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法院全面推进公务卡结算促公务消费更阳光

访问次数 :543 发布时间 :2014-12-19

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公务支出行为,2014年以来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启动公务消费卡结算制度,全面推行公务消费卡进行刷卡支付。此项制度的推行使财务规范化管理、提高公务消费透明度、打造阳光司法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公务卡结算有利于提升我院财务的管理水平,提高财务管理工作效率。公务卡结算以电子交易代替传统现金支付的报销方式,既有利于财务通过系统平台对我院日常公务支出进行全程管理和监督,也减少了财务人员因传统报账方式带来的业务真实性核实、现金保管与领用等工作量,提升了财务工作效率,有利于我院制度和管理的创新。同时,公务卡结算有利于方便我院工作人员的公务支出,提高了办事效率。公务卡刷卡结算在报销审核前由个人承担,单位审核后对公务支出部门予以报销结算,不产生透支风险。

通过公务支出的无现金支付和支付信息的电子化管理,法院减少单位现金结算,明确公务消费的各项明细信息,强化财政动态监控,使公务消费置于阳光之下,提高了出的透明度,有利于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法院形象。

(州法院 唐永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