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人民法院被授予“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称号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4-12-17

近日,勐海县人民法院档案管理以95分的高分通过县档案局认定小组的考核验收,达到了《西双版纳州州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认定标准》中示范单位的标准,被授予“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的称号。

近年来,勐海法院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自2007年达到四星级标准,在2013年新搬迁审判大楼后,档案管理和规范化建设工作有了更大的提高。一是成立有副院长为组长的档案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职档案员,明确岗位职责,设立专门档案库房和综合档案室,确保档案工作组织领导、人员、经费落实。二是在原有诉讼、文书档案整理、立卷、归档、查阅和销毁等档案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制定了档案库房卫生保洁、温湿度观测记录、安全检查、消防安全应急处置预案、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等14项档案业务工作规章制度,确保档案工作的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对档案室进行现代化系统配置,为档案库房配备了密集架、电脑、打印机、温湿度计,灭火器,防虫、防霉药品、安有铁门,铁窗和防晒窗帘等。配合院内的办公自动化建设工作,档案管理已实现公文管理交换系统的应用和文书档案管理系统的应用,基本实现了文档一体化管理,有效地提高了档案的检索速度和准确率,使档案工作顺利步入办公自动化、科学化、现代化的行列。

认定小组对勐海法院的档案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希望今后继续加强档案基础工作,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勐海县法院  刀丹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