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积极创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4-12-03
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在开展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以及州直机关工委和上级法院关于创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的实施意见,以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为主要任务,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立足审判职能和队伍建设实际,强化服务功能、改进服务作风、提高服务能力、完善服务保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围绕促进全州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今年6月,院机关党委在“创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晋位升级规范化建设量化考核”中取得较好成绩,被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加强活动教育 增强为民服务意识
收到各级党委和上级法院关于加强法院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后,及时召开院党组会、机关党委会和支委会,认真学习领会各级党委、上级法院对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意见的精神,明确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学习中大家一致认识到,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是党的十八大作出的重大部署,是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性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基础工程,对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加强法院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是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和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需要,是法院各级党组织必须履行的政治责任。特别是通过学习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和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充分认识人民法院在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中的重要责任,着眼于“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任务,切实把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服务意识,努力搞好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工作。
重视队伍培训 提高为民服务本领
党员队伍的素质能力,决定着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影响着党的执政能力、领导水平和为民服务的能力。为了让党员干部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按照“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的要求,坚持以党组为主导、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为龙头、基层党组织为基础、广大党员为主体、理论武装和学习培训为主线、提高能力素质和促进工作为主旨的学习体系,采取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上党课等形式,积极带领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特别是学习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论党的群众路线。去年以来,依托党校和法官学院,先后选派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70余人次和科级党员干部20余人次到省委党校和州委党校参加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选派法官20余人次和司法行政人员10余人次分别到国家法官学院、省高院法官学院进行各项业务培训; 选派党务工作人员8人次参加州直机关工委举办的党务干部培训;结合《刑诉法》、《民诉法》的修订,邀请最高人民法院法学专家以视频形式对全州法院进行讲学;报经州委和省高院同意,分批组织全院干警到浙江大学参加“云南省法院系统领导干部素质提升高级研修班”学习培训。同时,通过共产党员网、现代远程教育网、党建手机报、干部在线学习等形式开展自学。通过大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素质,适应服务发展需要,努力打造学习型法院、学习型法官和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党员,不断提高学习能力、工作能力和为民服务能力,全面推进党建工作上水平、审判工作上台阶,促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创新服务载体 搭建为民服务平台
近年来,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法院队伍中开展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素质提升年”活动、“四群”教育和“三深入四联户”活动,广泛开展“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大讨论和向焦裕禄、杨善洲、岩嫩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特别是通过开展“四群”教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职党员进社区和返乡活动,带领全体共产党员以及工青妇群团组织,以公开承诺和具体实践等形式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司法为民活动,在服务审判、服务群众活动中做表率、当楷模。在服务审判方面,全体党员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勇挑重担,带头办理各类大案和疑难案件,仅中院今年1—11月共受理各类案件2086件,其中党员法官办案数占70﹪以上。在去年开展的“能力提升年”活动,评选表彰的各种能手中党员同样占70﹪以上。在服务群众方面,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对党员干部群众路线、群众观点教育,进一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站稳群众立场、维护群众利益、做好群众工作。切实把人民群众摆在最高位置,把对群众的深厚感情自觉渗透到立案、接访、庭审、执行等每一个司法环节上,把司法过程转化为亲民、爱民、护民的具体实践中。针对群众反应的诉讼渠道不够通畅的问题,从诉讼服务窗口建设入手,完善诉讼服务窗口的工作效能,积极开展“四亮四评”活动,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诉讼服务。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试行建立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开展远程预约立案、查询咨询、法官预约、网上材料提交、网上信访等网上办案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群众诉累。积极开展阳光司法活动,推进审判程序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和法律文书上网。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要求新期待,积极开展司法便民利民活动,巡回审理各类案件192件次;开展司法救助,缓减免诉讼费2万余元;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80余人,救助资金110余万元。
健全服务机制 提升为民服务质量
按照州直机关工委《关于开展州直机关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的通知》和《州直机关创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晋位升级规范化建设量化考核实施办法》要求,结合本院实际以及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实际,不断完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的工作制度,特别是在开展“四群”工作和组织在职党员进社区和返乡活动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中院建立挂钩联系点4个,下派新农村建设指导员2名。组织60余名在职党员由院长董国权同志带队到社区报到,自愿认领服务群众项目100多个;组织全院干警参加社区城市卫生大扫除3次;组织10余名青年团员志愿者,利用课余时间与社区人员深入社区住户采集居民信息和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宣传3次;集中开展返乡活动4次;组织20余名处级领导干部到挂钩点的勐混镇曼赛村委会曼扁村开展植树活动,为村民种植名贵稀有树木200余棵;组织20余名转业退伍军人到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派驻点的基诺乡坝卡村委会巴卡村,为群众修整村级道路2公里;20余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每人联系群众都在2户以上,每年深入基层农村和社区服务群众均在6次以上。走访慰问挂钩联系点各3次,开支经费1.8万元,帮扶资金15万余元。通过以上各项为民服务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的有序开展,努力实现让群众满意的目标。
﹙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朱昌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