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436件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1-03-11
2010年是景洪市人民陪审员值得自豪的一年,景洪市第二届新选任的30名人民陪审员上岗后,共920余人次参与景洪市人民法院法官审理各类案件436件,其中5名人民陪审员被景洪市人民法院评为优秀人民陪审员。
人民陪审员始终坚持“司法公正”、“司法为民”法治理念,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工作职责。在参与案件审理过程中,与法官组成合议庭,共同审阅案件,参加案件调查、评议,发表自己的意见。在认定事实,调解纠纷等方面,始终从社会日常经验和逻辑性出发,注重从社会道德标准的角度对案件进行公正客观评断,从而使司法更加贴近民众生活,反映社会的价值观念和道德标准,有助于强化当事人对法律的信任和尊崇。由于人民陪审员的积极参与案件审理,既加大了社会监督力度,又为提高各类案件质量提供了保障。
(景洪市人民法院 艾相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