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司法警察队伍建设 亟待解决“瓶颈”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1-03-11
为巩固我州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警示教育成果,
通过此次检查,三个基层法院活动开展有序。有着三个共同特点:一是领导重视、组织有力。三个基层法院均有副院长以上领导亲任领导小组组长,负责主抓警示教育活动;二是方案完备,计划周密。各院均有活动方案,并形成正式文件,针对性、操作性强;三是措施有力,效果明显。各基层法院均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通过活动的开展,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通过检查对个基层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问题反映较为突出,警力严重不足已影响到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顺利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就此问题与三个基层院领导及法警大队负责人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就如何加强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提出了自己的意见。杨副院长认为:就当前全国法院系统司法警察队伍建设情况看,没有一个统一的管理模式。我州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情况看,一是警力老年化比较严重,缺乏更新换代,制约司法警察队伍战斗力的提高;二是警力严重不足,编制远远不够,满足不了当前繁重的工作任务;三是司法警察个人综合素质不够强,影响司法警察队伍战斗力的提高。针对当前我州司法警察队伍现状提出了相关建议及对策:一是要有针对性的招考公务员司法警察,补充更替新鲜血液;二是要继续有计划的招聘聘用制司法警察,不断充实司法警察队伍,以确保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拉动其他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罗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