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高效执行理念 缩短执行期限 切实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1-03-11

勐海县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健全执行长效机制的要求,树立“高效执行”的理念,规范执行案件程序,加强执行案件管理,缩短执行期限,迅速、及时、高效的执行案件,确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201114勐海县人民法院受理旺某申请执行与张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要求张某向旺某支付茶叶款及负担执行费。该院受理该案件后,迅速整理案件材料,根据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的规定,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张某向旺某支付茶叶款及执行费。并向被执行人张某调查了财产情况,张某称暂无财产可供执行,要求给一定的履行期限。对此,执行员不等不靠迅速启动财产调查程序,及时查询了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发现被执行人张某有巨额存款,却不及时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为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员按照执行程序依法扣划了被执行人的存款,本案顺利执行完毕。本案从立案到执行完毕仅用了不足24小时,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到完全执结不到8小时时间,充分体现了“高效执行”的执行理念,缩短执行期限,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通过本案的执行,建立健全“高效执行”的执行理念势在必行。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执行效率,必须加快被执行人财产查询的速度,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财产执行的一定要迅速、及时、高效,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财产,躲避案件的有效执行。

 

 

(勐海县人民法院  王世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