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4-11-18
会议提出,要切实提高对依法治国重大意义的认识,景洪市人民法院要结合工作实际,把认真学习全会精神作为当前最主要的政治任务,促进全体干警准确把握,深刻理解全会精神实质,明确司法职责在依法治国中的地位要求,抓好贯彻落实。一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纲领性文件,也是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开展审判工作的行动指南,要让每位干警了解和吃透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做好法院工作和自身能力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要紧紧围绕新一轮司法改革的有利契机,不断加强自身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建设,切实解决工作中的瓶颈问题,做到“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落实好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与正义;三是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要把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把“为民、务实、清廉”和“三严三实”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改进作风,增强做好群众工作、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断提升法官队伍及法院干警的综合素质。
(景洪市法院 毕路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