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法院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4-11-12
会上,党组班子成员和4位部门同志围绕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交流发言。大家一致认为,四中全会不仅绘就了依法治国的宏伟蓝图,而且清晰制定了依法治国战略推进的路线图和具体步骤,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全面部署,对公正司法、规范司法行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提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进严格司法,为法院工作指明了方向和道路。作为法律人,要以更加积极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中,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进取意识、责任意识,确保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各项决策部署在人民法院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不愧于内心的信念和法律人的价值追求。
会上,党组书记、院长董国权围绕认真学习领会十八届四
中全会精神,坚定推进依法治国的信心和决心提出,要清醒认识时代发展和现实要求,明晰自己的责任和使命,敢于担当,在法治建设的伟大历程中谱写人生精彩。一要强化学习。要学习政治,了解形势的发展变化,不仅要学,还要学懂、相信和应用;要学习知识和技能,提高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要学习为人处世的方式方法,正确界定自己的位置,遵守社会共同遵守的规则。二要强化干事。特别是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形势下,法官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要在时代的潮流中勇于奋斗,争取建功立业。三要强化模范执行法律。法院工作人员从事的是执行法律的工作,要讲规矩、守纪律,照章办事,依法履职,为捍卫公平正义作出贡献和努力。
会议还结合学习十八届中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就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问题进行学习研究,并以党组会的形式通过了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主体责任实施意见,明确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内设机构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同时,要求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严格执行,各负其责,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好监督职责。
会上,政治部负责同志就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行辅导。会议要求,要抓好新条例的学习,规范自己的思想言行,按照管辖范围内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标准和程序,发挥正确用人导向,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曹雪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