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名单”促使被执行人现身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4-11-05
近日,被执行人玉某主动到勐海县人民法院询问执行案件相关情况,并主动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还款事宜。承办人员正纳闷,这位被执行人长期逃避执行,承办人员正为此头疼不已,为何今日却一反常态主动到法院来?当事人双方在执行笔录上签字确认和解之后,被执行人这才表示,其欲外出时被航空公司告知其不能购票乘坐飞机出行,这才意识到长期逃避执行的后果,主动到法院来,希望在其主动履行义务后法院能够将他的基本信息在“黑名单”中予以屏蔽。
被执行人口中的“黑名单”说的是最高人民法院针对执行难问题强力推行的一项制度,即业内人士俗称的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该项制度全称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根据《规定》,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隐匿、转移财产等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违反限制高消费令,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等六种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将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同时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执行难,一直是困扰人民法院的老大难问题,司法公信在执行难中无奈降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要求全国各级人民法院持续多次开展了大规模的集中清理执行案件活动,但由于种种原因,执行难的问题虽有缓解仍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阻挠执行、规避执行等现象仍普遍存在。最高院这一创举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整合执行资源,为各级法院的执行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有效捍卫了司法公信力。我们相信,通过对被执行人信用惩戒手段,必将促使更多长期逃避执行的“老赖”主动现身并履行义务。勐海县人民法院将根据《规定》,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维护,加大对“老赖”的信用惩戒力度,切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让申请人在执行工作中亲身感受司法的公平与正义。
(勐海县人民法院 刘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