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一争创、二不让、十争当”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0-07-13

 

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紧密结合审判工作实际,以“一争创”﹙争创先进基层党组织﹚、“二不让”﹙不让工作在我手上延误、不让案子在我手上积压﹚、“十争当”﹙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公务员、优秀法官、优秀书记员、优秀司法警察、优秀办案能手、优秀执行能手、优秀调解能手、民族团结模范﹚,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是以建设“学习型机关、服务型队伍、效能型部门”为主题,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开展“个人形象一面旗、工作热情一团火、谋事布局一盘棋”的“三个一”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深入开展“比学习,创一流素质;比团结,创一流队伍;比服务,创一流作风;比效能,创一流业绩;比贡献,创一流形象”的“五比五创”主题实践活动,不断增强机关党员立足本职、开拓进取、建功立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努力争创学习型党组织、争当学习型党员,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在强组织、建阵地、聚人心、固边疆上下功夫,巩固边疆党建长廊建设成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争创“先进基层党组织”。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公务员”、“优秀法官”、“优秀书记员”、“优秀司法警察”,努力做到“一个党组织就是一面旗帜、一个党员就是一名标兵”的要求。

二是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以改革促发展”,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落实,实现审判工作科学发展。全体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法官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置身于创先争优活动之中,要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充分体现党员的先进性,以党员的良好形象凝聚人心、影响队伍,激发能动司法的创造力,做公正、为民、廉洁的典范;要以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办大案要案和疑难案件,带头办优质高效案件,使自己办的每一件案件都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坚决杜绝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和枉法裁判。努力做到“不让工作在我手上延误”、“不让案件在我手上积压”,争当“优秀办案能手”、“优秀执行能手”、“优秀调解能手”,制作出更好更多的优秀裁判文书。突出人民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抓好三项重点工作的落实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整改问题的落实,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和审判作风,破解执行难问题。在审判实践中以主动化解矛盾为己任,用自己公正廉洁司法的行为和工作成效,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积极服务人民群众,转变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热心帮助人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切实做到把案件办好、把事情办妥、让人民满意。

三是紧紧围绕省委和州委提出的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主题,把团结各族人民群众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维护稳定贯穿于创先争优活动的始终,深入持久开展“三个离不开”思想的宣传教育,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争当“民族团结模范”,不断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向前推进。

 

﹙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朱昌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