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法院举办人民陪审员岗前培训班

作者 :勐海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0-07-13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实践活动最直接、最重要的形式,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途径,人民陪审员除不能担任审判长外,享有与法官同等的权利和义务。为了使新任命的10名人民陪审员基本熟悉和掌握刑事、民事、行政法学的基本理论以及法院诉讼制度及基本原则,了解法律适用中有关解释规则和解释方法的运用,熟悉驾驭庭审的基本方法,了解法院裁判文书的体例结构,适用范围和基本的制作方法,提高人民陪审员的能力,勐海县人民法院于2010年6月17日-18日在本院举办了人民陪审员岗前培训工作。

    在为期两天的培训中,勐海县法院安排三名具有四级高级法官资格的法官,就民法、刑法、行政法基本理论及诉讼实务、审判基本技能等专业知识进行了授课,并在培训结束时进行了考核。

                                 (勐海县人民法院 毛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