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法院强化公务用车治理取实效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4-06-16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州委关于作风建设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不懈反对“四风”,巩固和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州法院严格措施,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强化公务用车整治。
整治活动以自查自纠的方式开展,紧紧围绕州纪委下发《关于集中整治公务用车问题》的通知要求,从需要整治的六个方面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自查自纠工作,做到主动作为,及时发现问题。在整治过程中,一是成立领导机构。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纪检组长、行装局长为副组长的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加强对公务用车专项治理的的领导。二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有关部门部署的公务用车专项治理活动。三是加强公车管理,防止公车私用,严格遵守《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建章立制,规范公车管理。
通过此次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法院公务用车,提升了法院车辆管理和使用的良好形象。
(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唐永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