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见成效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4-06-06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州法院紧扣“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坚持边学边查边改,取得较好的成效。

一是树立群众观念,践行司法为民。在学习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州法院不断要求全体干警保持清醒的头脑,一是从思想上解决好“权从何来”、“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等观念问题,要具有“平民情怀”、“草根情结”,法官是人民群众的一份子;二是坚持人民法院审判权来源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受人民监督,司法为民是法院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法官必须将群众立场、群众路线和群众感情根植于心中;三是要平等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法官要在审判工作中,实质上追求维护当事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司法观念;四是在执法办案中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让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让打赢官司且有条件执行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尽力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并将它作为法官的职业使命和事业追求。

二是端正工作态度,改进司法作风。拉近与群众的距离,疏导群众的情绪,赢得群众的信赖,改进态度作风是关键。一是在工作中,不摆官架子,平等热心,尊重群众,杜绝“冷、硬、横、推”,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暖;二是多些设身处地、换位思考,能够从当事人的角度考虑问题,时刻为解决矛盾纷争寻找最佳方案。三是在执法办案,特别是涉及民生案件时,以心换心,摸准当事人心结,研析矛盾纠纷成因,进而去解开心结;四是耐心倾听群众意见建议,一方面让人民群众有时间、有地方表达诉求,另一方面主动收集、虚心倾听群众的批评意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三是畅通监督渠道,发扬司法民主。发扬司法民主是关键,畅通联系渠道是保障。一是完善法院联系群众机制,扩大社会群众对司法审判和执行工作参与程度,如人民陪审员、执行联络员,特别是主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公信度较高的人员;二是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听得进的方式,做好案件诉讼引导和判后答疑工作,提高群众对法院裁判的信服度;三是稳步推进立案、审判、裁判文书、执行等公开平台建设,全流程推进“阳光司法”,无缝隙打造“看得见的公正”,让人民群众近距离感受案件公正审理;四是继续加大法院新闻宣传力度,自觉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争取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四是全面提升能力,切实服务群众。司法能力、做群众工作能力等是法官做好群众工作的基础,也是法官应该具备的基本功。一是要强化司法能力培养,提升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准确认定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妥善做出司法判断的能力,并做好法律释明、判后答疑;二是有针对性地提高法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切实在法院各项工作中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保持人民法院的人民性;三是紧扣司法特点,贴近审判实际,强化对青年法官做群众工作能力的培养。

(州法院  卢再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