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法院组织干警参加岩嫩同志事迹报告会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4-05-16

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景洪市人民法院党组把“学习先进事迹,争做群众满意的法院干警”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58,组织干警参加岩嫩同志先进事迹报告团在景洪市巡回报告会,提高司法为民意识。

岩嫩同志生前担任勐海县勐混镇曼扫村曼列村民小组会计、出纳、村民小组长、党支部书记。2013623,岩嫩同志在为群众核对甘蔗种植贷款面积工作中昏迷,确诊为脑动脉瘤破裂出血,先后经历三次手术,终因抢救无效,于201378去世,年仅49岁。在他担任村民小组干部26年中,始终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宗旨,始终保持一名共产党员的本色,他把对家人的爱心、对长者的孝心、对党的事业的忠心,对改变落后面貌的信心、持之以恒为民服务的恒心,融入在大大小小的事情里。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刻,也没有忘记群众的事,嘱咐村小组干部和家人一定要把群众的事办好、办实,被州委追授为“西双版纳州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岩嫩同志是党的好干部,是我州党员干部的楷模、一面旗帜,学习榜样。

报告团四名成员分别用不同的视角、不同的思考,并结合自己的亲身经历和所见所闻,向人们讲述了岩嫩同志为民服务、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先进事迹。通过聆听报告团成员的报告后,更加激发了全院干警学习岩嫩同志先进事迹的热情和决心,大家都纷纷表示:一定要以岩嫩同志为榜样,学习他的为民精神,学习他无私奉献思想,认认真真做事,踏踏实实做人,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用实际行动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的要求,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学习岩嫩同志的先进事迹,争做群众满意的法院干警,向人民群众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景洪市法院  艾相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