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法院严肃会风会纪强化作风建设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4-04-10
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州法院从小处着眼,从细节抓起,强化会风会纪,以小见大转变作风。
一是严明会议纪律。要求提前10分钟入场,按位就座,坐姿端正,禁止在会场内走动、喧哗,严禁在会场玩手机,不允许在会场接听电话,电话铃声响主动向纪检监察室交纳100元罚款。
二是严肃请假审批。要按照要求参加会议,不能参会要向政治部请假,并告知办公室,会议开始前先点名核实参会人员。
三是严格督查通报。实行会风会纪通报制度,对最高法院和省法院视频会议、全州法院系统会议等较大会议,在会议结束后立即从参会人数、请假情况、会场纪律、精神面貌、着装等方面对会风会纪进行通报,对违反会议纪律者予以点名批评。
四是严格落实督办。对于会议布置的工作或任务,要求各相关部门迅速组织落实,公室加强督查督办,切实提高会议成效。
(西双版纳州中级法院法院 曹雪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