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机关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4-03-07
按照省委和州委的统一部署,中院党组决定今年1至9月份在中级法院机关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云办〔2014〕4号)、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西发〔2014〕2号)精神,结合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就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施活动,要以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委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云发〔2013〕10号)文件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方法步骤,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州委有关规定等精神,与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紧密衔接、上下联动,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坚持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持对照理论理想、党章党纪、民心民声、先辈先进“四面镜子”,以补精神之“钙”,除“四风”之害、祛行为之垢、立为民之制为重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使全州党员、干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为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和谐西双版纳,实现中国梦西双版纳篇章提供坚强保证。
全州教育实施活动要充分借鉴运用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和经验,发扬认真精神,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坚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讲求实效,更加注重领导带头、层层示范,更加注重聚焦“四风”,解决问题,更加注重敞开大门、群众参与,更加注重分类指导、有序推进,更加注重上下协力、衔接带动,更加注重严格要求、真督实导,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
中央和省委提出,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总要求,就是“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关键是借鉴延安整风经验,以整风精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对此,中院全体党员干部一定要统一思想,要有直面问题的勇气、真转真改的态度,坚持把这“12个字”总要求贯穿始终。照镜子,主要是以党章为镜,对照党的纪律、审判纪律、人民法院有关规章制度、人民群众期盼、法院内外先进典型,对照改进司法作风要求,在宗旨意识、审判作风、廉洁自律上摆问题、找差距、明方向。正衣冠,主要是在照镜子的基础上,按照为民务实清廉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要求,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敢于触及思想、正视矛盾和问题,从自己做起,从现在改起,端正行为,自觉把党性修养正一正、把党员义务理一理、把党纪国法紧一紧,保持一名共产党人、一名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洗洗澡,主要是以整风的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结合执法办案工作实际,深入分析司法作风发生问题的原因,清洗思想和行为上的灰尘,既要解决实际问题,更要解决思想问题,保持一名人民法官、一名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治治病,主要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区别情况、对症下药,对司法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干警进行教育提醒,对问题严重的进行查处,对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二、目标任务
省委《意见》和州委《实施方案》以及省高院的要求,结合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职能任务,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目标任务是:促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刻理解人民法院在推进平安版纳、法治版纳,美丽版纳,实现中国梦中担负的重要职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增强群众观念,全力推动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核心的人民法院科学发展。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努力在四个方面取得实效:
(一)突出活动主题,在树立三个形象上取得实效。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是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内容。要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突出活动主题,努力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坚持立党为公、执法为民,把群众观点体现到法院工作的各方面,坚持依法公正独立行使审判权,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力排干扰、恪守中立、平等保护、不偏不倚,依法保障一切当事人的程序权利和实体权益,树立“为民”形象。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以对党和人民法院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一切从法院实际出发,脚踏实地做好各项工作,把抓好执法办案、维护公平正义放在最重要的位置,认认真真、切切实实办好每一个案件,树立“务实”形象。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持严于律己、廉洁奉公,严守党纪国法,自觉净化朋友圈、社交圈,坚持高尚的精神追求,永葆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和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切实做到清白做人、清正为官,拒腐蚀、永不沾,树立“清廉”形象。
(二)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在反对“四风”上取得实效。着力解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是教育实践活动的根本任务。在查摆人民法院工作中存在的“四风”问题上体现特色,找准查实“四风”在州中级人民法院和干警思想工作中的具体表现,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在坚决反对形式主义方面,要重点解决好开展工作重形式、轻内容,重表象、轻实效,重贯彻、轻结合的倾向,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时刻保持实事求是的思想作风、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言以载物的文风、简朴务实的会风,真正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功夫用到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在坚持反对官僚主义方面,要重点解决深入基层不够、联系群众不够、了解民情、社情、州情不够的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接地气、通下情、体民情,坚持民主集中制,注重调查研究,虚心向群众学习,真心对群众负责,热心为群众服务,诚心接受群众监督;在坚决反对享乐主义方面,要重点解决精神懈怠、状态不佳、不思进取、贪图安逸的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两个务必”,克己奉公,勤政廉政,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在坚决反对奢靡之风方面,要重点纠正和克服盲目攀比、挥霍浪费、权钱交易的现象,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养成勤俭节约、艰苦朴素、精打细算、洁身自好的良好风气。
(三)结合法院审判实际,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上取得实效。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就是在司法领域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就是通过履行职能为人民服务。执法办案是法院工作的第一要务,要特别讲究办案的质量和效率,要把提高审判质效、确保司法公正作为工作的重心。公正是司法的生命,没有质效就谈不上公正。第一,着力强化办案责任,确保办案质量;第二,着力提升办案效率,注重研究和加强案件流程管理、节点管理、均衡结案等审判管理;第三,着力改进办案方式方法,统筹考虑和着重把握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个案公正与社会公平、结果公正与过程公开、自我认同与群众认同、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问题,着眼于化解矛盾、案结事了,把办案的质量、效率和效果有机结合起来。要在抓案件质量确保司法公正的同时,通过司法服务人民群众,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法院是可信温馨的、法官是可亲可敬的。要结合实际细化强化司法为民举措,着力完善诉讼服务,规范窗口工作流程,畅通诉求渠道;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耐心倾听群众诉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拓展便民利民措施,缩短办案周期,减轻群众诉累,提升司法效率;切实改进司法作风,文明司法,热情服务,展示法官亲民爱民新面貌。
(四)联系干警工作实际,在提升五种能力上取得实效。一是提升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心贴心地做群众工作,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搭建服务群众新平台,把“面对面”交流和“键对键”沟通有机结合起来,增强群众工作效果。注重改进工作方法,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一线上下功夫。结合审判工作的实际,注重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倾听群众呼声,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采取措施,让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人打得赢官司、让打得赢官司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让确有错误的裁判依法得到纠正。正确处理司法专业化与大众化的关系,用群众接受的语言诠释法理、用群众认可的方式查清事实、用群众信服的方法化解纠纷。二是提升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能力。提高法官把握大局、民意沟通、化解矛盾、应对突发事件、使用信息技术、智慧司法的能力。三是提升新媒体时代舆论引导能力。加强主题策划,弘扬先进典型,全力提升法院宣传的传播力、影响力。要增强舆情引导的有效性,加强源头治理,及时排查隐患,防止工作被动。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加强媒体联系,回应群众关切,提升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四是提升信息化应用能力。以审判业务需求为导向、以应用能力为目标,以服务基层为重点,加强全州法院信息网络互联互通,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共用;把信息化与公开化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司法权规范透明运行。五是提升拒腐防变能力。深刻认识拒腐防变的重要性、紧迫性,针对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抓紧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以制度建设为根本,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三、基本原则
牢牢把握基本原则是开展教育活动的重要保证。为推动活动顺利开展,要注重坚持以下五条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正面教育为主。注重正面教育、正面引导、正面激励,充分调动党员干部的主观能动性,激发内在动力,自觉参与学习教育、自觉检查自身不足、自觉改进工作作风,达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目的。二是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敢于揭短亮丑,崇尚真理、改正缺点、修正错误,使党员干部思想受到教育、作风得到改进、行为更加规范。三是坚持讲求实效。征求意见要请群众参与,活动效果要让群众评判,整改落实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做到开门搞活动,努力在解决突出问题上取得实效。四是坚持领导带头。中院党组班子和各支部负责同志要带头端正态度、带头学习提高、带头查摆问题、带头整改落实,为全院党员干部作出表率、树好标杆。五是坚持法院特色。把省委、州委和省高院的要求同中级法院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目标要求符合法院实际,安排部署贴近法院工作,活动内容体现法院特点,措施办法适应法院需要。
四、方法步骤
教育实践活动从今年1月份开始.到9月份基本结束,把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贯通起来,衔接起来,贯穿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
一是准备工作、学习教育、听取意见。1月至2月上旬前期准备工作,从2月中旬开始,重点是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1、扎实搞好思想发动。
2、认真组织集中学习。以党组、支部为单位,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法,组织党员干部重点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章和党的十八大报告、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省第九次党代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省委九届七次全会以及州委第七次党代会、州委七届六次全会精神等内容,认真研读《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等重要教材。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专题学习讨论,向群众学习,向身边先进典型岩嫩学习。集中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 每名党员特别是处以上领导干部要认真做好读书笔记、自己动手撰写1—2篇高质量心得体会。
3、认真组织开展专题研讨。以杨善洲、高德荣、岩嫩等先进典型为生动教材,学习推广孟连经验、播甸经验和绥江经验,认真开展“坚持群众路线、维护群众利益、提高群众工作水平”专题研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先进为榜样,照镜子,找差距,明方向。中院机关3个党支部适时安排至少1次的心得体会交流会,切实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民族团结、社会和谐、边疆安宁,生态文明。
4、直接到群众中去听取意见。把“面对面”与“背靠背”听取意见结合起来,把“个别听”与“集体听”结合起来,把“走进群众听”与“组织群众评”结合起来,采取随机调研、个别走访,以及通过开展机关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和回乡探亲访友等时机,广泛深入听取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听取对司法需求的意见建议。
5、坚持边学边查边改。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从教育实践活动一开始就改起,从具体事抓起、从身边事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改进,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让群众看到变化,见到成效。通过边学边查边改,把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传递到“末稍神经”,让群众看到教育实践活动开展的意义。
二是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从5月下旬开始至6月上旬结束。重点是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聚焦“四风”,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深刻分析原因。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形式主义方面,要重点查摆文风会风学风是否端正,学用是否脱节,各类简报、通报、会议、研讨是否过多过滥,抓工作是否习惯于文来文往,忽视贯彻落实,不讲工作实效。官僚主义方面,要重点查摆执法办案中是否存有冷硬横推、吃拿卡要、庸懒散奢、办案拖拉、随意变更审判时限等问题;在审理案件时是否存在不注重调查研究,不注重听取群众意见,拍脑袋、想当然,以致裁判意见不符合民意,不符合实际。享乐主义方面,要重点查摆是否存有精神懈怠、信念动摇、不思进取,追逐名利、贪图享受,害怕吃苦、不愿出力,对待工作避重就轻,特别是对一些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躲躲闪闪,不敢负责等现象。奢靡之风方面,要重点查摆是否存有铺张浪费、迎来送往,下基层要求超标准接待。
1、深入找实找准突出问题。区分不同层次,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在征求意见的方式上,中院党组班子成员要深入所联系的基层法院及辖区派出人民法庭、走访联络的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深入“四群”教育联系点,走近基层干部群众,走近代表委员,开展大下访征询意见活动,突出作风建设主题,广泛征求干部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单位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中院机关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中层领导干部在机关范围内征求意见建议;普通党员在本处室范围内征求意见建议。在征求意见的方式上,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意见箱、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敞开大门征求干部群众意见。对征集到的意见建议要逐一进行梳理,为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解决问题打好基础。
2、扎实开展谈心交心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之前,院党组书记、院长与班子成员之间、督导组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开展逐一谈心交心活动,做到坦诚相见,真谈、实谈、谈出效果,达到沟通思想,交流意见,取得认识,增进团结的目的。
3、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紧扣反对“四风”主题,联系思想、工作、生活实际,认真撰写班子及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要逐项列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事例,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作出说明;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等方面剖析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中院班子和党组书记的对照检查材料报第九督导组审阅把关,其他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由党组书记审阅把关;普通党员的对照检查材料由党支部负责人审阅把关。
4 、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要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既揭短亮丑、动真碰硬,又要实事求是、出以公心,不发私愤,不搞无原则纠纷;真正达到“团结一批评一团结”的目的。会后,要及时在规定范围内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和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党组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时间要提前10天向上级督导组、省高院报告,以便督导组和省高院全程参与民主生活会。
三是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时间8月至9月。重点是针对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开展集中整治,建立长效机制。
1、认真制定整改方案。中院党组要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提出解决对策。对于重点问题,要列出整改明细表,明确需要整改的问题、通过整改要达到的效果、整改的时限要求和责任人等,明确一把手负责制。中院班子成员要制定个人整改措施。实行开门整改,向群众作出整改承诺,及时在院机关内公布整改情况,主动接受群众评价和监督。
2、上下联动抓整改。整改的问题与需要上级帮助解决的问题衔接起来,以上带下,以下促上,动真碰硬,攻坚克难,持续用劲、步步为营,确保整改成效让群众看得见、感受到,大多数人满意。
3、狠抓专项整治,强化正风肃纪。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省委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对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违反财经纪律,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三公”经费开支过大,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等问题,下猛药、出重拳、一项一项整治。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事业心、责任感;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工作生活待遇等有关规定,对“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坚决制止铺张浪费、违规开支的行为。同时,要严格干部教育管理,坚持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整治特权病,冷漠病、懒散病、享乐病、挥霍病。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要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和纪律处分;对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
4、提高群众工作能力。一要改进调查研究,强化随即调研、蹲点调研、专题调研,克服走马观花、下马看花、蜻蜓点水、“掉在井里的瓢”等现象,切实提高调查研究、掌握实情的能力。二要畅通收集反映民意的渠道,深入一线倾听民意、集中民智、评估工作,检验政策,克服情况不明、个人独断的现象,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能力。三要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多深入到困难多、问题多、矛盾多的地方,直面困难、解决问题,克服避重就轻、回避矛盾的现象,提高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四要加强基层力量,顺应群众意愿,回应群众呼声,克服盲目指挥、强迫命令的现象,提高宣传群众、组织群众的能力。对那些对群众有感情、为群众办实事、得到群众拥护的干部,要提拔使用,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
5、健全落实司法作风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结合查摆问题和和集中整治,对目前实施的司法便民制度、司法公开制度、司法廉洁制度、审判管理制度、法官行为规范等执行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和调研,深入分析影响制度落实原因,提出解决措施,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现象。根据加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要求,对司法作风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分析梳理,行之有效的继续严格执行,不适应形势任务要求的尽快修改完善;实际工作中需要而尚未建立的要抓紧研究制定,切实堵塞制度漏洞。通过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形成靠执行制度解决作风问题的长效机制,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