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卫美丽傣乡的女法官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4-02-28
——记景洪市人民法院勐龙法庭副庭长郑成琼
郑成琼,现任景洪市人民法院勐龙法庭副庭长,自1994年云南省政法专科学校毕业后,参加法院工作已经走过19个春秋。她在工作中认真负责,勤奋扎实,以人为本,力求将审判职能与为人民服务更好结合,用统筹兼顾的方法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十多年来她在自己的岗位上默默耕耘,她不仅深深地爱着版纳这个民风淳朴、美丽富饶的故乡,还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正是她这种执着的精神和实践的磨练,使得她逐渐成长起来,由于工作成绩突出,她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先进工作者及优秀共产党员。先后获得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授予的“人民满意的好干警”和景洪市“三八红旗手”称号,个人办案超二百件嘉奖。2010年被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三等功,2011年荣获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办案能手”称号,2012年荣获“全国办案标兵”称号。
爱岗敬业当新兵
一个人如果仅仅为工作而工作,那他生命的色彩是单调的;但如果热爱自己的工作,他生命的色彩将是五彩缤纷。
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是郑成琼奉行的座右铭。1994年她服从分配到勐养法庭工作,勐养镇是个多民族杂居的乡镇,辖区社会治安复杂。面对种种困难,她没有退缩,而是以百倍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为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消化在萌芽状态,做到案结事了,常常跑傣族、基诺族和哈尼族等各民族村寨,与村干部及各族群众拉家常、听建议,为案件调处打下坚实基础。在勐养法庭两年多时间里,她跑遍了辖区100余个村寨,调处各种纠纷100多件。
2001年至2007年,郑成琼调到民一庭工作,民事案件纷繁复杂,书本知识与实践工作差距很大。报到伊始,面对繁重的工作,她一方面协助其他法官做事,另一方面下班后抓紧学习,向同事学,向书本学,想尽一切更新自己的知识。凭着坚韧的个性,半年后成为了庭里的业务骨干。从2001年6月至 2006年6月共处理案件887件,平均每年办结137件,其中不乏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她所办案件的数量和质量,与其他男同事相比毫不逊色。在谈到她的工作状态时,分管院领导无不感慨地说:“小郑工作起来就是玩命,是庭里不一样的新兵”。
2008年郑成琼被调整到民二庭工作,从民一庭到民二庭,从字面上看都是民庭,可所面对的是完全不同的法律关系。在工作实践中,她深知要当好法官,仅有胆量和热情是远远不够的,还要有过硬的本领,她继续拿起书本,放弃休息时间为自己充电。有着扎实的基础,加上不服输的个性,通过努力,她再次成为庭里的业务精英,每每庭里接到影响大的疑难案件,庭长总是考虑将案件交给她来主办,用庭长的话说:“小郑法律知识广博,且具有很强的沟通能力,能做,会做,也做得好,案件交到她手里很放心”。
心装公正为人民
郑成琼始终把对审判事业的热爱和执着转化为工作的无穷动力,她还是个爱动脑筋的法官。多年来她在勤奋工作、倾心投入的同时,还注重探索案件调处的成功经验。
近年来,随着我国民主与法制的完善,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维护合法权益要求强烈,基层人民法院的民事诉讼案件骤然上升,这对每一名民事法官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民事审判中,郑成琼深知调解的重要性,调解工作做得好,不但可以节约诉讼成本,还能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调解工作程序虽简便,但要双方当事人通过调解达成协议并履行协议书所确定的义务又何其难,但她迎难而上,主动迎接挑战,下定决心要搞好调解工作,不断探索调解工作的方法,提高调解技能,在调解过程中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释之以法,极力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她在认真学习并吃透相关文件精神后,本着公正高效、司法为民、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原则,成功探索出一条调解与判决相结合之路,取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经过不懈的努力,郑成琼成功地调解了一大批疑难复杂案件。从2009年7月起至2013年12月三年多时间里,共审结案件达941件,其中调解处理500多件,案件审结数在全州连续三年名列前茅。
2009年10月,景洪市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罗某某诉被告景洪市南联山南其村11户村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该批案件涉及新农村建设中农户旧房改造、新建,稍有不慎,处理不好,就会引发群体性事件。她接手案件后,为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好这批案件,她冒着村民误解和围攻的危险十次走进村寨,一一查看现场。针对村民不配合,逃避现实的情况,只要村民在家,不分白天黑夜,她就挨家挨户做调查工作。为了这批案件,她先后六次经历过村民不文明的谩骂。最危险的一天下午,她正在村中做调查工作,由于原告与被告意见相悖,激动的村民拎起手中的锄头、割胶刀追着原告打,眼看被告手中的锄头、割胶刀就要落在原告身上,她冲过去阻挡住锄头、割胶刀,并耐心细致对双方进行劝解,从而避免了恶性事件的发生。看着村民们花掉几十万元血汗钱,建好的一幢幢外表华丽的洋楼新房,却存在着诸多质量问题时,她理解了本质善良纯朴的村民们为何会对原告举起锄头、割胶刀。慢慢地,她的心和村民们走近了,有了调解处理的基础,经过她的不懈努力,这批案件最终得到圆满处理。
事后,多次随同她去现场的嘎洒镇司法所同志和南联山村委会主任都说:我们认为自己是农村工作的专家,想不到郑法官比我们还行家里手,她不怕被骂,不怕被打,脸皮比我们还“厚”。
2011年6月至9月,景洪市人民法院陆续受理原告李某某等229户诉被告西双版纳海诚投资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民二庭将此批案件交给了郑成琼主审。
在景洪市区,开发商交房后,不能及时为业主办理产权证的情况在房地产开发行业中普遍存在,如果处理不当,势必引起整个景洪市房地产开发行业的骚乱。为慎重起见,在开庭前,她多次深入实地进行调查,做了百余份调查笔录。庭审后,她经过对案件客观事实的分析后认为,要处理好这批案件只能走调判结合的路子。
在开庭后的45天时间里,她按照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采取单独面谈、集中面谈和电话交流等方式与当事人进行多次调解。在一个月半的时间中,她每天早上七点钟第一个到办公室,离开办公室时常常是晚上十二点。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她三番五次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截止
结合实际巧办案
2012年元旦刚过,郑成琼受组织的调配,到我国的边境重镇勐龙中心人民法庭任副庭长并主持工作。
作为一个女同志,在18年从事法院工作的时间里,这已是她第三次下乡镇法庭了。她没有多说一句话,带上行装走马上任。凭着多年工作经验和丰富的知识,很快就带领同事们打开局面。2012年、2013年分别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81件和141件,共计322件,其中多为离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房屋租赁合同、民间借贷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审结311件,其中判决71件(含公告17件)、调解121件,撤诉119件;结案率为98.42%。无超审限、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和上访事件。已审结案件中,调撤240件,调撤率为81.63%。办理委托送达案件70件,执行案件5件。受理案件涉案标的1000万余元,结案标的700万余元,已履行500万余元。她认真的工作态度赢得辖区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好评。
郑成琼没有简单处理,而是回拨了电话与对方沟通。得知这是一起离婚案件的原告,其丈夫通过躲藏来逃避离婚,今晚终于回到家,想到他可能又要逃,原告就偷偷打电话过来通知。当时法庭唯一的车子,已送到景洪市里修理,庭里没有交通工具。想到原告急切的话语,郑成琼一边安慰着她,一边想法寻找交通工具。通过多方协调,晚上10点钟,她带上庭里的干警踏上寻找被告的路。夜间路面极为难走,从法庭到东风农场十二分场四队约有
郑成琼针对勐龙法庭人员少、任务重和辖区大、战线长的实际情况,不断改进便民利民诉讼方式,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日常法律文书除法庭直接送达外,并与镇司法所及各村委会、村民小组建立了广泛的联系,部分案件由司法所、各村委会和村民小组村干部协助送达,并充分发挥村小组联络员的积极作用,既方便了当事人诉讼,又提高了法庭的工作效率。广泛推行诉讼指导、风险告知,完善“绿色诉讼通道”,积极引导来访当事人进行快捷、便利的诉讼。多年来,坚持采取“走出去”的形式,在辖区开展巡回开庭,把案办在村寨农户、办在田间地头。并以送法进村寨农户、进农场生产队,用生动的审判活动和喜闻乐见的形式向人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增强他们学法、知法、用法、守法和依法行事、依法维权意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两年来,共巡回审理案件305件,占已审理案件的94.72%,并协助外地法院巡回办案2起,均已调解处理。
廉洁自律显气节
司法公正是执法的一个永恒的主题,郑成琼深深明白自己是人民法院的一名法官,自己的言行好坏,直接影响到人民法官的形象,影响着案件的公正处理。她以一名合格法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坚持大公无私、依法办案。对同事、对群众如春天般温暖,对工作、对案件如夏天般火热。2001年,她在审理李某诉姚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被告仗着权势和地位,飞扬跋扈,在办公室内指着她的鼻子威胁:你要敢下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出了法院老子要你的命!其家属更是四处活动,用电话对她百般威胁利诱。最终,她顶着来自各方的压力将此案依法判决。后来她接到一个群众打来电话:“我也是个法律工作者,先前受别人的诱惑鼓动,打过威胁你的电话,没想到你的胆子这么大,不畏险阻依法判决,你凛然大气的执法理念,是对法官最精彩的诠释,从你身上我知道法官不仅要有专业知识,还得具备勇气,我为自己先前的冲动向你道歉。”听完电话,她的眼圈红了。
从此,无论来自何方的压力,在审案过程中,她都始终觉得自己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团队,团队后面还有人民群众无穷的力量支持着。她懂得是法律赋予人实现其利益的一种力量,而我们便是这比生命更重要的社会关系的保障者所以,我们必须在自己的法律工作中充分尊重和保障这种权利,敬畏法律,敬重每一位走进法庭的当事人,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党负责。时刻不忘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把它视为法律之生命。用每一次司法行动,用最严谨的法律程序,用最优秀的判决和执行去让当事人满意,让他们切身体会到法律的正义和温暖,相信法律、遵守法律,敬仰法律。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基层法官,她只坚信一条服务原则:群众再小的事也是大事,自己再大的事也是小事。
爱岗敬业风格高
弹指一挥间,18年过去了,长期工作在基层一线的她, 感慨这辈子最对不起的就是亲人,和家人总是离多聚少。由于从事警察工作的爱人时常出差,为了能全身心审案件,2009年女儿小学刚毕业就被她送到昆明住校。2012年2月,她父亲已病重住进了医院重症监护室。21日下午,是重症监护室探视时间,她多想珍惜这每天一次难得的时间,可法庭里也等着她去处理一起纠纷,只好赶着回法庭,第二天当她再次返回医院时父亲已经离她而去。错过了一次又一次尽孝亲人的机会,没能看到老父亲最后一眼是她至今永远的痛。
当法官难,当好清官更难,有辛酸,有烦恼,有快乐,也有荣誉。付出总会有收获,2009年7月以来,她审结各类民事、商事案件共641件, 2011年所审结的案件数高达295件,再一创下景洪市法院人均案件数新高。
正所谓“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在基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第一线,郑成琼逐步地成长了起来。面对取得的成绩和得到的评价,她没有骄傲满足,更没有停滞不前。她告诫自己,要认认真真工作,踏踏实实做人,时刻不忘法官本职。有位哲人曾说过:“一帆风不顺的人生才是真实的人生,在逆风险浪中拼搏的人生才是最辉煌的人生。”人生的魅力就在于拥有了无数的梦想,美丽的傣乡因为千千万万个勤劳的人民而美丽,她的人生因为追寻法官之梦、守卫着美丽的傣乡而更加精彩!
(景洪市法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