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谋划 高质量部署 高层次开展 州法院启动教育实践活动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4-02-20

219,州法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传达贯彻全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精神,安排部署州法院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州委政法委调研员陈跃平同志为组长的第九督导组到会指导。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国权要求法院干警要端正态度,提高认识,积极投身于教育实践活动之中。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以模范带头,行动示范,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有序推进,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为全州法院审判工作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保证。

注重学习教育    把握精神实质

为使教育实践活动正常开展和不偏离轨道,州法院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中央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央、省委和州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积极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使全院干警进一步领会精神实质,充分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准确把握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原则、重点环节和方法步骤,打牢思想基础,不断提高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州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组建领导机构    明确职责任务

为把教育实践活动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州法院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和有关领导、有关部门人员参加的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部分工作人员分别组成组织协调组、新闻宣传组、督查检查组、综合保障组等,明确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以及各小组的工作职责,做到了既有明确分工,又有协调配合,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既负责本院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实施,又对各基层法院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指导,确保州法院教育实践活动高标准谋划、高质量准备、高层次开展。

制定实施方案    确保有序推进

按照全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的部署要求,州法院党组认真研究制定了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在明确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方法步骤和环节要求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全州法院的职能任务和审判工作实际,把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紧密结合起来,与做好各项审判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加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兼顾,科学部署,及时处理好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执法办案的关系,使教育实践活动的每个环节、每项措施都能为审判工作服务,努力把广大干警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激发出的工作热情和进取精神转化为做好各项说你盘工作的动力,使教育实践活动在促进公正司法、提高审判质量、提升司法公信上取得明显成效,实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广泛开展调研    创新活动载体

州法院党组要求全州法院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在前期开展的教育实践活动“民情调研”、“民意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听取意见建议,广纳群言,为教育实践活动打下良好的基础。要创新教育实践活动载体,突出实践特色,认真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把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州委实施意见作为切入点,深化拓展“四群”教育,实施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成果,突出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重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伤害群众感情、损害群众利益、影响人民法院形象等工作作风、审判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群众路线,维护群众利益,做好群众工作,弘扬优良作风,解决突出问题,保持清廉本色,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凝聚起推动审判工作科学发展的强大力量,为美丽西双版纳建设做出新的贡献。(州法院  朱昌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