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院领导与律师所负责人座谈交流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9-16

96上午,中院召开了与州司法局领导和景洪辖区内七家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中院院长、政治部主任、纪检组长参加了座谈会。

此次座谈会的目的是听取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对中院开展法官执法承诺和“做有道德的人,勿以恶小而为之”专项警示教育活动而广泛征求他们对中院班子及中院机关作风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

会上,中院纪检组长简要介绍了中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情况,参加座谈会的州司法局领导和各律师所的负责人一一进行了交流发言。通过座谈,大家对中院近年来所开展的廉政教育及采取措施后所收到的成效给予充分的肯定,同时也提出一些好的意见和建议。

最后,董国权院长与各律师所的负责人进行了交流。他表示,召开今天的座谈会,就是为律师和法官建立、畅通一条交流的平台,希望理解和支持法院对法官严格管理要求,确保法官在审理案件中人不出事、案不出错。他强调,法官与律师要建立起一个共同体的意识,共同维护司法公正,这是法制建设的基础。最后,他坦诚地提出:司法廉洁是司法公正的前提,律师要协助法院做好法官的执法承诺。

(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杨川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