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法院认真开展“做有道德的人,勿以恶小而为之”专题警示教育活动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8-22
为深入推进作风改进工作,深刻吸取上海高院法官违纪违法案件的教训,加强警示教育,解决思想认识模糊和行为细节重视不够等问题,确保人不出事,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州法院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做有道德的人,勿以恶小而为之”专题警示教育活动。
为加强对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工作的领导,州法院还成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开展专题活动的目标任务是:1、思想认识更加清醒;2、行为举止更加规范;3、执行纪律更加自觉;4、道德修养更加高尚;5、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得以更加充分体现;6、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坚决落实。其方法步骤有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学习阶段(8月8日至8月18日)。全州法院干警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等形式,深入学习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有关文件,进一步增强法纪观念,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理想信念。第二阶段:查找问题阶段(8月19日至8月29日)。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赵明华、陈雪明等法官违纪违法情况通报》为切入口,从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主动听取人大、政府、政协等单位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案件当事人对法院工作意见建议。在认真梳理意见建议基础上,开展真诚、深入的交心谈心活动。组织学习心得交流活动,让每一位同志都要在相应的组织和集体交流自己学习心得。第三阶段:整改阶段(8月30日至9月10日)。针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梳理归纳,认真分析原因,注重从源头上、根本上、基础上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坚决解决“平日里见怪不怪、习以为常”的问题,解决“不把问题当问题看”的问题,增强纪律意识、知法守法,讲党性、讲原则,重品行、慎交友,以零容忍的态度防止小问题发展成大祸害,个人或少数人问题泛滥成不良风气。
(西双版纳中院 刘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