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办证难执行 法院调解保权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4-28
近日,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执结一起涉台商品房购销合同纠纷案,经承办法官努力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申请执行人廖某某与被执行人西双版纳州某公司商品房购销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审理后,作出《商品房购销合同》合法有效、被告协助变更登记手续的判决。随后,申请执行人依据上述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申请执行人廖某某申请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的该宗房屋,建设时未办理相关手续,属违规建筑,无法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廖某某于
(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岩永、李勇)